判2年半 三星副会长放弃上诉
三星「少主」李在镕(中)日前经韩国高等法院判刑2年6个月后,决定不再上诉,26日将入监服刑。这是2019年10月间,李在镕出庭应讯后,离开首尔高等法院。(路透)
南韩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为取得集团经营权,涉嫌行贿,上周首尔高等法院重审重罚他2年6个月徒刑,且不得缓刑,当庭还押送监狱。李在镕辩护律师25日表示,虚心接受法院判决结果,决定不再上诉。检方稍后也表示放弃上诉,此案历时4年攻防,正式画下句点。李在镕的重审判决将在26日零时生效,扣除先前羁押时间,剩约1年半刑期,预计明年7月刑满出狱。
李在镕25日表示,虚心接受法院判决结果,决定不再提起上诉。独立检察组随后也表示放弃抗诉。检方表示,虽然李在镕的量刑低于检方求处的9年,但不构成须提出上诉的违法情事,而且前总统朴槿惠的亲信干政案也经由特检法达成厘清真相目的。
李在镕涉嫌为顺利继承三星集团,向朴槿惠及亲信崔顺实(后改名为崔瑞元)行贿,2017年遭起诉后,于一审判5年徒刑,二审法院改判2年半徒刑、缓刑4年,但去年底被最高法院发回高院重审。首尔高等法院18日宣判重审结果,认定李在镕以298亿韩元﹙其中89亿是公司资金﹚向朴槿惠及崔顺实行贿,判处2年6个月徒刑,不予缓刑。
法律界人士分析,近期关于文在寅总统是否特赦前总统李明博、朴槿惠的议题再次受到关注。李在镕放弃上诉,让官司尘埃落定,这对于满足赦免条件的做法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