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副连长爱慕女连长 夜袭寝室压上身舌头伸进去...

1名男副连长爱慕女连长,竟夜袭女官寝室压上身,连续舌头伸进去强吻4次遭高院判3年半。(中时资料库)

陈姓男子4年前在在陆军兵器连担任副连长,他因爱慕营部连的女连长,竟在深夜闯进连长寝室强吻熟睡中的女连长,最高法院维持历审判决,认定陈的行为造成女连长身心严重受创必须求助医生,他的犯行严重,依侵入建物强制猥亵罪将他判刑3年6月定谳。

陈男职业军人在陆军任中尉副连长,被害女子上尉连长,2人的驻地都位于台南市军方营区内,因为他是军官所以平日可自由出入营区大楼,也知道女连长夜间单独在营区大楼2楼的连长办公室内的小寝室过夜就寝。

2016年11月13日凌晨3点,陈男侵入营部连连长室内附设的小寝室内,他利用女连长熟睡的机会,抚摸她脸庞,进而将上半身压在她身上亲吻她的嘴唇,并将舌头伸入她的口腔内,女连长惊醒咬他的舌头并推开,要求陈男停止。

陈男无法克制性欲冲动竟不顾女连长反对,变本加厉,继续强靠在她身上,违反她意愿而强吻她,共计强吻猥亵女连长4次,最后女连长将陈男推到门外,将房门锁住,陈男继续在房外开门锁无效后才离开,女连长之后向宪兵队告发,将陈移送法办

陈否认侵入连长寝室强制猥亵,他辩称因为早上要跟女连长一同去清点弹药,他怕一大早起不来,才进去拜托她早上叫我起床,他只有偷亲她嘴巴,行为只成立性骚扰。

历审不采信陈男辩词,认为现今几乎每个成年人都有手机社会,若要特别早起只要在手机上设定闹钟功能即可完成,且陈男身为副连长也可以令站哨卫兵或值勤的安全士官叫其起床,竟称要由长官、女连长叫他起床,这种说法显不合军中体制亦违常情

历审认为陈的犯行造成女连长身心严重受创甚而必须求助医生,依据她的陈述,身心的伤害已经阻碍了她的军职生涯发展考量陈男始终否认犯罪,依侵入有人居住建筑物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