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董战小三3/男总裁女副总香炉前「紧贴相拥」 连法官都觉得不单纯

住在佛堂暗室陈男与L女,衣衫不整步出房外情景,全被监视器录下。(图/本刊绘图组)

伊蕾林姓女董创办人不愿家庭遭人破坏,透过一连串搜证向法院提告,法官从许多监视器影片中,看到她的丈夫陈姓总裁和L女的一些「相处距离内衣裤、两脚交叉」,最后写了9页判决书,还给元配一个公道

然而,林姓女董提告此举却惹怒L女,因公告野狗及她不得进入大楼」提告公然侮辱罪,虽然当时女董已经控告老公和L女「侵害配偶权」,觉得自己更站得住脚,但遭起诉后,庞大的压力却让女董几乎天天寝食难安,直到今年9月中「侵害配偶权」官司胜诉台中地院判处陈男与L女必须赔偿林90万元,她终于获得安慰。

判决书指出,「被告L女在电梯内,面带微笑持续往被告陈男脸庞靠近,至二人脸庞约仅5公分之距离,其行为举止核与一般雇主及下属间之互动方式显有不同,反较接近情侣间之撒娇嬉闹。」

「L女将白色内衣与陈男之蓝色内裤堆叠一处,而衡以女性内衣男性内裤均为相当私密之个人衣物本院殊难想像一般异性雇主与下属会将此等个人私密衣物放置一起。」

陆籍的L女从门市人员转为加盟主后,短短3年就掳获伊蕾总裁陈男的青睐,进而参与采购业务。(图/翻摄自L女脸书

此外,判决书还说,「香炉前,(陈男与L女)二人之脚部有交叉之情形,可知二人当时之身体确实紧贴相拥」、「L女曾于该日在电梯内,伸手为陈男整理仪容」,因此法官认为「姑且不论被告二人实际上是否有同居在XX社区,上开情节已可证明二人有逾越一般异性普通朋友间之亲密关系。」

从监视器影片,「虽难以分辨L女X年X月X日凌晨究竟有无进入陈男之房间过夜,本院综观上开其他事证,已可认定被告二人之关系较接近情侣之关系。」

谈起法院的判决,林姓女董欣慰地说:「L女和我老公都说是出差洽谈业务,是工作伙伴关系,还好法官从很多蛛丝马迹,认为他们已经逾越一般关系,给了我这个元配一个公道。」

(图/翻摄自司法院官网

对此,本刊记者致电伊蕾陈姓总裁,他宣称跟L女只是同事,欣赏L女能力才拔擢为副总经理兼采购,另就判决结果,「如果我心虚,何必装摄影机(指监视器)?有很多断章取义与误解,会上诉。」

本刊记者转述其妻儿喊话回家,陈姓总裁表示:「真心真意这么讲是好事情。我自尊心很强,夫妻关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言难尽,但也会想和家人团圆。」「不过要取回经营权、处理公司股权问题,我不会退让。我要的不是多少金钱,是要拿回我的尊严。」

本刊记者请陈姓总裁代为询问L女回应,遭陈男婉拒;透过脸书私讯L女,至截稿前仍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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