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就公平吗?
日前立委陈其迈等三位民进党立委召开记者会指出,杨秋兴及简太郎辞去政务委员职务,因为担心政务官参选会滥用行政资源,违反行政中立,进行不当安插人事,或动用行政资源绑桩,令人混淆不解的是,上述这些状况,如果套用在现任参选人陈菊市长的身上,不是会更加令人忧虑吗?但既然三位立委,对于现任陈菊市长无此忧虑,为何对于两位在高雄、屏东其实没有人事权,行政资源的政委候选人的参选,就有这么大的忧虑、且要逼非辞职不可?这种标准不一的作法,似乎是司马昭之心,众人皆知。
陈其迈立委说两位政务委员经常南下,超过一半时间是进行选举拉票行为,违反选举公平竞争原则,请问陈立委,陈菊市长每天的公务行程,更是全部时间都在选举拉票,也有违公平竞争原则,不是吗?若要这两位政委立即辞官,展现其参选决心,可能大家也要来讨论一下,为何只有现任后选人有绝对优势,对挑战的候选人的公平竞争原则有在哪里的问题后,再来有所定论。
在此也要提醒陈立委,两位政务委员身为中央政务官,督导全国政策订定执行,下南部也是公务在身,民进党不是常抗议中央重北轻南,现在中央特别有熟悉高屏的两位政委,为民众争取南台湾的建设,就是负责为民的公务行为,跟现任陈菊市长也没有差别,为什么陈菊市长就是公务,两位政委就是选举拉票,这样的强扣帽的两套标准,无法令人信服。至于质疑是否吃碗内看碗外?选输想再回去当官?这种激将说词也无须一用再用,选民会不会给予正面肯定,就如陈菊市长所说,一切用成果努力来争取选民的支持,就让选民自己来决定。
关于邱署长的问题,如果确实公务员不得涉及政治与政党活动,若要参选就必须要请假等有明文规定,那就依法行事办理,就是一套标准公平办理。但两位政委的问题,就希望民进党不要再用两套标准来为自己政党的候选人保障其完全优势,那才真的是彻底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摆明有意图利让陈菊市长,可以享有动用所有行政资源、人事权力的独占游戏规则之嫌,既然陈菊市长情势好,做梦都可连任当选,这次何不放宽心,就给高屏的挑战者一个比较公平竞赛的机会呢?
●作者曾尹俪,高雄市民,美国巴尔的摩大学公共管理博士生。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