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投行看大陸/台籍個人資金匯出重點分析
台籍个人在大陆每年有等值5万美元的便利化结汇额度,但购汇并没有便利化额度。台籍个人在大陆境内取得的薪资、房产转让收入、股息红利等完税后的合法人民币收入,均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台胞证)和有交易额的购汇资金来源文件资料、纳税凭证等在银行办理汇出手续。
1、薪资所得汇出
台籍个人在大陆取得的薪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收入的银行流水、个人所得税交税清单等资料,经银行审核后购汇汇出;另为便利薪资汇出,汇发〔2021〕13号规定,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的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资料。
台籍个人薪资可选择购汇汇出,或以人民币直接汇出。如薪资汇回台湾后,需再兑换为台币,选择以人民币汇出可避免两次换汇的汇率损失。在金额较小情形下,还可选择用大陆银行卡在台ATM机领取现金方式,目前大陆银行卡境外取现额度为每卡每日等值人民币1万元,每人每年总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万元。
2、房产转让所得汇出
在申请台籍个人转让大陆境内房产所得的购汇汇出时,房产需已经完成产权转移,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产转让合同及登记证明文件、税务证明资料等。若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等。需注意的是,房产和配偶共同持有的情形下,如配偶为陆籍,则只能申请汇出台籍个人持有的房产份额对应金额,另外房产转让所得只能购汇汇出,不能用人民币汇出。
3、股息红利汇出
台籍个人直接投资大陆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目前大陆仍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凭书面申请、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企业自身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凭证等资料至银行申请汇出。
4、现金兑换及汇出
台籍个人如持有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需兑回外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自兑换日起24个月的原兑换水单购汇;如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直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台籍个人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直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若超过上述金额,则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海关申报单》或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5、每日人民币8万元汇款
《台湾居民个人跨境人民币划款通知》规定,台籍个人每日可从台湾汇入大陆人民币8万元,《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国资委 银保监会 外汇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规定,汇款用途仅可用于境内消费性支出,不得购买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至于对汇入的款项能否汇回,《关于开展台湾个人人民币汇款业务的通知》(福银办〔2013〕46号)中已明确,未提用的部分可汇回。
6、大陆境内外币划转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规定,台籍个人在大陆境内的外币划转仅限本人帐户与近亲属帐户之间。如近亲属为陆籍,则外币划转需按跨境交易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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