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只信仰「宗力」主義

季青漫画

只要学过德国宪法学,谁都知道「宪法规范」与「宪法实际」之分,许宗力当然也懂。想深入探讨宪法议题,就必须两面俱到。暂时处分不出所料,接下来的国会改革法案的判决也呼之欲出了:宪法法庭百分之百只会讨论宪法规范,这样才能确保民进党胜诉。

「宪法规范」指的是宪法的规定文义与体系,这是制宪者规画的应然理想状态,五权分立就是。国民大会当年在南京把孙中山学说形诸条文,让监察院掌管调查权,理由是国父认为西方国会不是与行政机关同流合污,就是处处掣肘,中国过去御史的刚正不阿传统可解决这困境。至于「宪法实际」则是宪法实施之后的实然发展状态,可能与宪法规范相同,一如制宪者所期待,但也可能分道扬镳,判若两极。

监察院曾经风光过,那是陶百川时代。一九五七年,这位浙江人与同属国民党的九位监委联名弹劾行政院长俞鸿钧。俞没惹出滔天弊案,主要罪状就是拒绝监察院约询。弹劾后,他随即请辞获准。在所谓白色恐怖时期,第一次台海危机过后,监委敢这么做,蒋中正总统居然也忍下这口气!哲人其萎,今天的监察院是僵尸集团。现在突然还魂,喊冤调查权被侵害,其谁能信?监察院是真正的违宪大户,占着茅坑不拉屎,瓦解了五权分立。

试想,如果今天的监察院有陶百川的一分风骨,什么超思、高端早就水落石出,谁还会支持立法委员行使调查权?悲哀的是,司法权也成了植物人。如果不是林智坚阴沟里翻船,郑文灿就是今上了,七年前的案子谁敢碰?台湾的宪法实际是:一权当道!行政权君临一切!

宪法规范的五权分立vs.宪法实际的一权当道。大法官们可以夸夸其谈,说调查权归属监察院,理由是前者(宪法第九十五、九十六条),结论是国会改革法案违宪。他们也可以说现在是一权独大,因为监察院已经僵尸化,理由是后者,结论是法案合宪。聪明的读者,您猜他们会走哪条路?许宗力在释字第五八五号解释的不同意见书,就是本次判决的初稿。他们还会加点花样,根据宪法前言,翻出当年制宪档案,找来民权主义六讲,请孙中山下凡,抢救赖清德。

大法官们素行如何,看释字第七九三号解释便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两个庭法官一连三度写出万言声请书,质疑不当党产条例违宪。他们都是行政法行家,所论掷地有声,道德风骨尤其少见。大法官硬是左右开弓,全盘否定小法官,甚至照抄(民进党写的)立法理由,说条例字字珠玑,不容质疑!这些人都是民进党豢养的比特犬,不是三民主义信徒,信仰的是「宗力」主义,崇尚统治者权力。

调查权已经夭折,只待死讯发布。赖清德不会容忍二权分立,大法官们一定会杀掉释字第五八五号解释,不让立法院蓝白多数动民进党一根汗毛。为了佯装中立,宪法法庭可能忍痛判决死刑合宪。这是东厂2.0版,装神弄鬼,实为超级违宪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