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纵容罪犯 社会绝不原谅
死刑限缩适用范围,立法院国民党籍司法委员会召委吴宗宪火速排定,要求法务部、司法院于7日专案报告。图为废死或反废死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宪法法庭针对死刑释宪作成判决后,男子刘志明杀害师铎奖女教师,及留美女子返台后偕男友持铁锤弑父案,4日都被最高法院认定符合宪法法庭判决意旨,分别判处两案3名被告无期徒刑确定,成为逃过死刑确定首例。蓝委5日大叹,「吹响大法官的还魂咒,免死金牌首次奏效」,也痛批刘案敲响司法公平正义的丧钟,社会永远不会原谅这些纵容罪犯的大法官。
国民党立委吴宗宪大叹,「果不其然,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这是宪法法庭判决严格限缩死刑条件后,首件逆转逃死的案件,然而令人担心的事才正要揭开序幕。在此宪法判决下,还有多少法官能让穷凶恶极的被告「死得其所」?
吴宗宪喊话,应尽速修法将无期徒刑分为三级,增加一级无期徒刑,被告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二级无期徒刑,服刑满40年方得假释;三级无期徒刑即维持现制。至少让法官在大法官「搞了」实质废死的情况下,还有机会判一级无期徒刑,保护善良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帮毁宪乱政的大法官补破网。
吴宗宪回忆过去工作时陪被害人家属从接办案件、验尸、解剖、侦查、起诉到判刑过程,很能体会失去至亲肝肠寸断的痛,强调他从不认同废死,更痛恨要求被害人家属必须原谅被告,正义到底在哪?
立委王鸿薇也直指,刘志明成为释宪后首个逃死的恶徒,对被害者家属与全国人民,敲响了司法公平正义的丧钟。她并痛批,宪法法庭虽然宣告死刑合宪,但是这些大法官就是要造成实质废死的效果,如今果然风声鹤唳,这第一位逃死的犯人,恐怕不会是最后一位,这群纵容罪犯的大法官,不要以为可以在学术与执政党的高塔里躲着,「这个社会永远不会原谅他们以及这些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