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之恩可抵拐卖之罪?陆媒:孩子可以原谅 但法律不会无视

养育之恩可抵拐卖之罪?陆媒:孩子可以原谅,但法律不会无视。图为孙卓认亲现场。(大陆央视)

大陆《北京晚报》8日报导,14年前,大陆电影《亲爱的》中人物原型孙海洋不到4岁的儿子被人拐走,孙海洋从此踏上漫长的寻子路。12月6日,被拐14年的孙卓终于与亲生父母团聚。孙海洋夫妇泣不成声画面,令人唏嘘。在为他们一家团圆感到高兴同时,18岁的孙卓决定留在养父母身边,养父母到底是否应被追责?每一起被拐儿童案件告破,都面临这样的追问,也是长大成人的被拐儿童面临的两难选择。

孙卓承认「亲生父母找了这么多年,一定很辛苦,很疼爱自己」,但他也说,「不管怎样,(养)父母养了我十几年,对我这样只活了十几年的人来说,其实相当于我的全部了。」

报导分析,是有养育之恩的「父母」,还是参与买卖儿童的罪犯?情与法的交织,当事人与旁观者的不同反应,支持与反对观点的鲜明对立,让追责的讨论超越了团圆本身。

深圳警方介绍,目前,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刑拘,除正在生病的孙卓养父,孙卓的养母及另一名被拐孩子符X涛的养父母也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拐卖孩子的人必须受到严惩,对被拐孩子视如己出的养父母也不免责,才能体现法律的庄严。

《北京晚报》评论,养父母对孩子再好,也是建立在另一个家庭痛苦之上;孩子对养父母感情再深,也改变不了惨被拐卖的事实。大陆《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一律定为犯罪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在这个犯罪链条上,养父母即便不是始作俑者,他们的所作所为也是必不可少的犯罪环节。

《北京晚报》称,基于和养父母的情感,被拐儿童长大后,往往不愿意看到养父母被采取强制措施。孩子可以选择原谅,但法律不会选择无视。倘若因养父母对被拐卖孩子好就法外开恩甚或免于处罚,在照顾了一个家庭同时,对另一个家庭是极大的不公。非但不会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形成高压态势,反而会让此类犯罪者心存侥幸,以为只要尽到赡养之责,就可以逃过法律惩处。至于一些法律界人士建议视养父母表现施以缓刑或者减刑,情与法可以兼顾,但无论是缓还是减,都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买家入刑岂是虚设?

报导强调,只有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严惩拐卖儿童罪犯,才不至于让孩子在被拐卖时无法选择,而又在团圆的一刻艰难选择。必须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一桩桩个案的公正判决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大陆公安部统计,目前全大陆盗抢儿童案件年发案数已降至20起左右,这是令人骄傲的成绩单,是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见成效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