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网路沙皇」鲁炜受贿1.4亿! 当庭认罪、悔罪

中宣部部长鲁炜当庭认罪。(图/翻摄微博)

记者邱茀滨/综合报导

大陆网路沙皇」之称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前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前主任鲁炜,今年7月底因受贿遭起诉。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19日)进行一审审理,并揭露受贿金额达3200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约1.4亿元),鲁炜当庭认罪、悔罪。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鲁炜于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网络管理、职务晋升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约新台币1.4亿)。

庭审中,公诉机关拿出了相关证据,鲁炜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浙江省、宁波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鲁炜曾负责网路控管、封锁内容审查监控用户等,而被称为大陆的「网路沙皇」。但鲁炜在2016年6月卸任网信办主任,虽然当时他仍是中宣部副部长,却已没有实权职务,并在2018年2月13日被开除党籍公职(双开),并在7月30月因受贿遭起诉。

中共中纪委在2017年11月曾对鲁炜发表严厉的通报,其中政治腐败最为严重,包括「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一审开庭。(图/翻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