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依法行政明定 行政机关不得随意给予顶格或高额罚款

大陆依法行政明定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得随意给予顶格或高额罚款。(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中国政府网消息,大陆国务院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明定对于有行政裁量权的行政处罚,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得随意给予顶格或者高额罚款。

大陆国务院称,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中共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罚款是较为常见的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提高罚款规定的立法、执法品质,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现就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作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要求,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三)主要目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依法科学设定罚款:

(四)严守罚款设定许可权。(五)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六)合理确定罚款数额。(七)定期评估清理罚款规定。每5年分类分批组织行政处罚评估时,要重点评估设定时间较早、罚款数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的罚款规定。(八)及时修改废止罚款规定。

三、严格规范罚款实施

(九)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十)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十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十二)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停止使用不合法、不合规、不必要的监控设备。

四、全面强化罚款监督:

(十三)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严格规范罚款,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十四)持续加强财会审计监督。(十五)充分发挥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