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延迟公告TUS重整案 遭证交所处3万元违约金
大同持股50%的大同美国公司(TUS)于台湾时间108年10月1日向法院声请重整,证交所表示,大同延迟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画面,处以违约金新台币3万元。
TUS于台湾时间108年10月1日向法院声请重整,证交所表示,此案经查符合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4条第1项第5款情事,惟该公司延迟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画面,已违反前述处理程序之规定,故处以违约金新台币3万元,并函知该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
TUS重整原因与TUS、绿能、美国矽料供应商Hemlock三方的供应契约相关。因TUS在100年时做为协助采购,在美国矽料供应商Hemlock的要求下,和台湾绿能公司共同与Hemlock订立三方多晶硅原料供应契约。但因绿能进入解散清算程序,Hemlock要求TUS给付依原先和解契约内容、绿能公司须给付的500万美元,其后以违约为由要求TUS以3500万美元和解。
大同表示,为保护TUS不受突然大额债务影响公司营运,依美国破产法第11章声请重整,以保护公司得以继续营业与服务客户,目前则维持正常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