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医院换人做 市议员质疑「有内情」 高雄卫生局驳斥
大同医院换手案遭民代质疑「布局缜密」,卫生局反批是刻意扭曲抹黑。(任义宇摄)
原由高医团队经营的高雄市立大同医院,因明年续约的第一议约权遭长庚夺下引发喧然大波,高雄市议员陈丽娜多次重砲质疑「有内情」,今天再次质疑换手关键疑为去年4月的促参顾问服务案,批评市府「布局缜密」。卫生局反驳该案与这次大同医院优先议约审议无关,反批陈丽娜刻意扭曲抹黑。
陈丽娜表示,这些时间点有强烈因果关系,回顾去年4月台湾促参公司以725万得标「高雄市立大同医院ROT案优先定约前置作业计划顾问服务案」,质疑卫生局找顾问公司是为了「规划大同医院优先定约条件」,之后又改口说是进行促参执行成果评估,那既然要由考评委员会决定是否要和高医优先定约,何必要花725万做评估,质疑是否图利特定厂商。
卫生局驳斥,卫生局依据政府采购法最有利标方式评选「促参顾问公司」进行「促参案成果评估」,相关经费由中央及地方分摊,其目的在于评估市立大同医院于委托高医大经营期间之硬体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结构、经营绩效、财产盘点等事宜,并规画优先定约营运条件。
卫生局也说明,该案由「台湾促参顾问有限公司」获选得标,并且因「市立大同医院优先定约考评委员会」,强调该案非优先议约审议,与今年3月28日「市立大同医院优先定约考评委员会」本质与目的均不同」,是依「政府采购法」完成最有利标评选决标,反批陈丽娜断章取义、混淆抹黑。
对于高医失去大同医院优先议约权,卫生局再次重申,优先议约评选委员会依法由执行机关卫生局召集内部委员4人、外部委员5人,医师医疗专业、医务管理、财务会计、法规专业、医疗设施工程及法规、医疗及医事法规等专业,对于高医所提议约条件远低于同为高医所经营之市立小港医院,明显不利于市民就医权益保障,现场9名委员给予平均分数未达70分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