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大同医院风波 议员质疑市府图利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经营权案延烧,国民党高市议员陈丽娜16日控高市府疑图利要检调介入。(任义宇摄)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经营权争议持续延烧,高市议员陈丽娜16日再质疑,市府将该标案由委外经营改为医疗服务合作案,「这是不是图利罪?检调要不要像查前台北市长柯文哲京华城案一样,好好调查一下?」对此,高市卫生局反批,依法公开招标,此案仍在评选议约阶段,不宜以错误资料干扰。

陈丽娜直指,大同医院换手案有诸多疑点,卫生局重新招标,打破常态惯例,突将委外经营案改成「医疗服务合作」,使长庚未来得以成为大同医院的合作医疗院所,而非委外经营。

陈丽娜进一步说,当中有猫腻,依「医院设立或扩充许可办法」第4条第5款明文规定,如果「法人附设医疗机构达10家或一般病床总床数达5000床」,将不得申请设立或增设一般病床。总病床算法,包括本院、分院及受委托经营医院。

陈丽娜质疑,长庚在全国总病房数早已到达5000床,如果大同医院继续采委外经营,受限于法令,长庚根本没有投标资格,难道是量身订做解套方案,「是不是绑标行为?」希望卫生局逐一说清楚。

对此,卫生局重批,陈丽娜多次关切评选议约中的市立大同医院案,本案仍在评选议约阶段,任何一方「借外力以错误资料干扰进行中程序」实为不宜。

卫生局说明,去年4月委由专业顾问管理公司办理「高雄市立大同医院委托经营暨整建计划」案,主要规画优先定约营运条件等。卫生局依法筹组「优先议约评选委员会」,其中包含多数外部委员;今年4月16日正式函文通知「否决高医大优先定约」结果后,自无延续原「委托经营」限制。

卫生局更强调,「大同医院医疗合作案」公告招标,期间并无更动招标条件。而考量于防疫、急重症紧急医疗及公卫指标任务,应有实质介入管理权力,均为卫生局采以医疗合作方式重要因素。另,医疗合作案类型多样性,如高雄荣总与市立联合医院营运管理医疗合作,全台各地皆有医疗院所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