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大同医院评选议约 卫局斥勿抹黑

对于大同医院经营权之乱,高市议员陈丽娜点出「3大关键时间点」质疑市府图利厂商,但卫生局驳斥,一切合法合规,且此案仍在评选议约阶段,勿再混淆抹黑。(纪爰摄)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目前仍在评选议约阶段,但国民党高市议员陈丽娜已连续1周炮轰高市府黑箱,20日双方再度隔空交火,陈丽娜点出大同案「3大时间轴」,质疑卫生局图利特定厂商;卫生局则反驳此说法是刻意扭曲,并强调促参执行成果评估,和优先议约审议不同,勿再混淆抹黑。

自长庚获大同案优先议约权引起高医工会不满,陈丽娜也连日杠上卫生局,并指出「3大关键时间点」,质疑市府从去年就开始布局。陈丽娜表示,卫生局去年4月评选促参顾问公司,进行促参成果评估,才让今年3月优先议约考评委员会做出「不续约高医」的决定,今年8月长庚医院才有机会参赛医疗服务合作评选,认为这3个时间点有强烈因果关系。

对于促参成果评估和优先议约审议的先后顺序,陈丽娜再质疑,卫生局16日称找顾问公司是为了规画大同优先定约条件,但19日却改口是促参执行成果评估,认为前后说法不同。对此,卫生局驳斥,促参执行成果评估并非优先议约审议,2者本质与目的都不同,关于去年4月的促参成果评估,是依照政府采购法完成最有利标评选决标,未图利任何厂商。

至于优先议约评选委员会,卫生局表示,是依法召集卫生局内部委员4人、外部委员5人,其背景包括医师、医管、财务会计、法规专业、医疗设施工程及法规等,其中有7名委员不同意高医申请大同「优先议约权」。

卫生局强调,公开招标评选委员会第2阶段复评时,高医对「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无具体承诺,长庚则有给出具体承诺及计划,比较下长庚较受委员青睐,且此案仍在评选议约阶段,勿再混淆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