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数量遽减!虾皮能买象牙制品 学者怒:借尸还魂无人管

象牙禁止买卖早已成为国际共识,但其利润惊人,至今仍有捕猎者为牟取暴利而杀象夺牙,也导致大象以惊人速度减少。(图/报系资料照)

非洲象和亚洲象近年因象牙盗猎问题急遽减少,禁止象牙买卖已是国际共识,我国则在2020年全面禁止象牙买卖许可,但记者调查,至今在虾皮、乐天等各大交易网站仍可见象牙制品,不肖业者打着已灭绝的猛玛象和长毛象名义贩售现生象牙,相关单位却视若无睹,动保学者则呼吁相关单位应真正全面禁止,别让象牙买卖「借尸还魂」,阻止血腥交易持续进行。

《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早在1989年就已禁止象牙贸易,该公约又被称为《华盛顿公约》,目前有183国与欧盟加入,但国际野生动物关怀组织发现,近年各地偷猎大象的活动依旧猖獗,光是非洲每年就有超过4万头大象因盗象牙而被猎杀,动物专家也警告,倘若此情况再不改善,地球可能在20年后失去这个温柔而强壮的生物。

而我国不是《华盛顿公约》的正式缔约国,但一直以遵守相关规定为傲,因而在1994年修正《野生动物保育法》,禁止象牙制品买卖及在公共场所陈列、展示,并订定「库存象牙产制品管理补充說明」做为末日条款,在长达25年的缓冲后,该条款终于在2020年落幕,林务局宣布全面禁止象牙制品买卖,并予以最高150万元的重罚。

从法律上来看,象牙买卖看似终于画下句点,动保团体不用再为了保护大象而声嘶力竭,远在非洲的象群似乎也能稍微松一口气,但诡异的是,至今在虾皮和乐天等各大网站上仍能看见象牙及其制品。

猛玛象和长毛象等生物早在冰河时期就从地球上消失,其象牙允许买卖,学者质疑不肖商人看准这点,打着灭绝象种之名贩售现生象牙产品。(图/报系资料照)

记者实际观察,这些制品的价格则从数千元到十数万元不等,品类则从原牙到象棋、佛像、摆件、梳子和扇子,应有尽有,多数卖家都宣称这是「猛玛象」、「长毛象」等灭绝生物的化石,也有买家仅称是「早期象牙毫毛雕刻大悲咒」便放上网路,专家们则一眼看穿这个「借尸还魂」的把戏。

「一个已经灭绝的物种去影响现在族群的生存,这在生物界真的很少见。」前关怀生命协会主任林均翰表示,猛玛象和长毛象等生物早在冰河时期就从地球上消失,自然不在华盛顿公约的保护范围内,而许多商人看准这一点,导致象牙交易从台面下转台上,正光明正大的进行中。

「用常理想也知道,哪来这么多猛玛象和长毛象?」国立台北教育大学社会与区域发展学系兼任助理教授萧文杰则推估,目前坊间可见的「化石象牙」,恐有极高的比例是「新鲜的」,可能刚从某只大象身上被残忍取下,而商人们拿着盗猎国不知真伪的进口报告蒙骗过关,海关人员因专业不足难以查证下放行,最终造成血腥市场仍在台湾持续。

前关怀生命协会主任林均翰呼吁,应全面禁止包括猛玛和长毛象的象牙制品交易,落实真正的没有买卖、没有伤害。(图/刘耿豪摄)

「让象牙继续买卖,其实就是鼓励盗猎和残杀的行为。」林均翰也呼吁,《野保法》中应该将猛玛象牙纳入管理,且有必要在一定时间内登记,未登录的象牙化石则只能私人收藏,不得买卖和公开陈列展示,主管机关也应培训查核人员辨识象牙的能力,多管齐下才能真正做到「没有买卖,没有伤害」,为世上仅存的大象们争取一丝生机。

林务局回应,猛玛象为已灭绝物种,无族群保育之需求,故非属《野保法》管辖范围,且依其象牙外观、横切面之纹理等特征均可与现生象牙区分,难以伪装,若民众发现有疑似以现生象制品伪装成古生象制品的情形,可向林务局(0800-000930)、地方主管机关或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检举,调查确认将依法开罚。

林务局表示,《野保法》所称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不包括文化资产保存法(下称文资法)所称之古物,至于台北市2年间创造逾60件可买卖象牙的部分,林务局也表示,若该等象牙产制品均经北市府依文资法之法定程序与要件审查指定及办理公告,确符合文资法具历史价值之古物身分,则不适用野保法相关规定,其买卖亦无危及现生野生象族群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