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10公斤贵金属首饰闯免申报柜台 「第一次」就被逮遭全数扣留
财政部关务署今(3)日指出,上月底台北关稽查组的人员,在桃园机场查获自香港搭乘中华航空公司CI-904次班机入境的本国籍黄姓旅客,以手提行李携带大量黄金饰品及铂金饰品共约10公斤,企图由免申报台闯关入境,经台北关依洗钱防制法规定,将整批饰品予以暂扣。
财政部指出,依据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第3条第1项第4、5款规定,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之人员,出入国境携带逾等值2万美元之黄金、总价值逾等值新台币50万元,且超越自用目的、有被利用进行洗钱之虞之物品,如钻石、宝石、白金等出入国境者,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者,处以相当未申报或申报不实物品价额之罚锾。
据指出,该黄姓旅客已非第一次携带饰品出入境,却是第一次未进行申报,因此遭到查扣。有财政部官员表示,已准备将该旅客所携带的黄金饰品及铂金饰品进行鉴价,待鉴价完成后处以超过法定可携带部分的等价罚锾。
台北关呼吁,民众出入国境携带外币、有价证券逾限额等值美元1万元或人民币逾限额2万元、新台币逾限额10万元及总价值逾等值2万美元之黄金,与超越自用目的、有洗钱之虞之物品,如钻石、宝石、白金等,逾限额等值新台币50万元者,应主动诚实申报,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