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宏/媒体有蓝绿红就是多元?

▲NCC拟出的「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引发各界讨论,学者指出除媒体市场多元化外,消费端的多元更应受重视。(图/记者季相儒摄)

2012年9月1日记者节台湾各界发起的「901反媒体垄断运动」今已届满5年,但5年来民众对媒体日遭垄断并未提升警觉,反倒有更多反对反媒体垄断立法的迷思在传散。难得日前NCC终于提出「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各界应该正视有心财团个人提出媒体市场早已多元的说法来混淆视听,并遂行其继续操控媒体与言论市场之行径,否则台湾社会终将要因漠视议题而付出沉痛的代价

首先最常听到的标准台词就是,台湾什么媒体都有,哪能垄断言论?这种说法真是昧于事理,不是蓝绿红各类媒体都有就叫多元!民主社会追求的媒体多元,着重在内部的多元,而非仅是外部的多元;我们期待一家媒体能提供各种言论,让阅听众自由判断与选择,而不是所有媒体仅提供单面向言论,然后就说台湾有多元的媒体环境,所以不会有言论垄断!

接着又会说媒体有蓝绿红有何关系,这也是人民选择的多元啊!但重点是,台湾正是蓝绿红媒体长期各自垄断言论市场的受害者,有凡事只看颜色的媒体,台湾如何凝聚共识?再从实务面看,有多少民众会主动去接触各种不同言论光谱的媒体?有多少人会看完《中国时报》后再翻《自由时报》?听中天怎么报后再看三立如何讲?有人像笔者,想了解重大时事,会从49台开始转到58台,比较各台报导立场吗?这种认定台湾存在不同立场的媒体,就叫多元,就不须反垄法的说法,不仅不懂何谓媒体多元,也真是昧于事实!也许反垄法无法立即解决蓝绿红媒体问题,但至少可以让三种颜色不至于只剩一种(多卑微的期待)吧!

立法保消费端多元

但笔者同意,反垄法立法目标错置是导致各界产生疑虑的主因。反垄法应在积极促进媒体的各式多元(包括内容文化、消费权益等),而不只是消极管制媒体产权以防垄断,因此「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应该正名为「媒体多元维护与垄断防制法」,以杜绝疑虑,并凸显立法意旨

过去防垄思维都聚焦在市场管制,只要有媒体并购案就担心有垄断疑虑,但其实反垄法不仅应在意市场端的多元,更应将消费端的多元当成立法重点,以免落入集中就是不好的迷思。消费端的多元是指,当民众需要电视服务时,他能有无线有线直播、MOD(IPTV)甚至OTT等5种以上的电视服务可任他自由选择,那么届时全台即便只有一家有线电视系统业者,一家直播电视业者,一家IPTV业者,政府也许都不必太在意,因为只要消费者有5种电视服务的选择,至于某一类服务是否只有一家业者经营,好像就不是很重要,不是吗?

前述只是理念型例证,还有待各界集思广益,但笔者想分享的是反垄法应该具备「多元维护重于垄断防制,消费多元重于市场多元」的理念,以落实管制的核心意旨。最后笔者衷心期待各界在讨论反垄法时,千万不要以台湾媒体现况迷思作为反对的理由,因为如果大家继续被这种媒体多元的假象所蒙蔽或作为反对该法的借口,那台湾保证继续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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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炳宏,台湾师范大学大众传播研究所教授。本文转载自2017年9月1日《苹果日报》A21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云论》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