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2年 公民团体:公视董事会应采「记名」投票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延宕多时的第5届公视董事审查委员会将在18日召开,为此,公民参与媒体改造联盟等民间团体16日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呼吁审查委员应尽快让公视董事会开始运作,同时,审查委员应参考公民团体提出的「具备公共媒体基本概念」、「具备基本媒体专业素养」、「代表弱势族群发声」等3个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表决。

台湾新闻记者协会会长陈晓宜。(图/记者陈佳雯摄)

公民参与媒体改造联盟、媒体改造学社、台湾新闻记者协会、传播学生斗阵、台湾人权促进会等公民团体今天共同举行记者会,对公视董事审查委员提出建议

台湾新闻记者协会会长陈晓宜说,审查委员审查公视董事候选人是否合乎资格时,不该只看候选人的身分,应深入了解候选人是否有尊重性别平等、人权、世代及劳动权益、保障弱势族群,以及尊重新闻自由等认知,同时,审查委员也应检视公视董事候选人之中,是否有人和政治财团走得很近,以及了解「公视应该做哪些事情」。

此外,公民团体主张审查委员应「记名投票」,媒体改造学社执行委员邱家宜表示,公视董事因政党因素延宕许久,因此,审查委员对公视董事被提名人应记名投票,对社会以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