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起义 金援百分百来自华侨

2016年,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大型纪录片《孙中山华侨华人》放映式暨图片展,在纽约唐人街美东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举行,孙中山先生曾在此处成立纽约兴中会。(中新社)

革命出资者,如张静江以其在巴黎经营古董所得,尽捐助军饷史坚如、黄咏商、余育之邓荫南谭德栋等不惜变卖其家产以助军需黄景南倾其一生积蓄,尽献之军用海云尽提店中存款以充军费

这六次战役总计用去经费约二十万元。其来源:张静江独助五万元,日人铃木等助一万四千元,荷属南洋华侨捐三万余元,英属南洋一万余元,安南暹罗约六万元,中山自垫及其家人私蓄和首饰计为一万五千余元,河内欠债一万余元。香港机关直接收入者有一万三千二百五十元。另革命军攻占河口时,就地征收三千五百元。其支出经手人,第三、四次潮、惠之役及其善后经费,以及向日本购械租船和接运等费,系由香港机关经手,其支付在潮惠战后与善后者,约为一万八千元;用于购械及租船者为一万三千元。

防城之役 购械而尽

其他尚有支付河内及同志来往川资、给养、抚恤等费。第五、六次防城及镇南关之役经费支出,系由中山经手,数字不详。惟据中山自述,届至第五次防城之役时,所有六万四千元之款,加以购械而尽。以后战役,则向南洋筹款。第七、八次钦廉及河口之役的经费,系由胡汉民经手。据中山致南洋同志书,述及钦廉战役需花红万余元,子弹补充需二万元。另河内「待举」费万余元。河口之役经费支出,估计约为五万元左右。

第九次起义经费共约三万余元。其来源:纽约华侨助三千元,波士顿二千元,芝加哥二千元,旧金山一千元,计为九千元(均折港币数)。旧金山之款寄到香港时,起义已失败。当时以广州新军之运动,已经成熟,须发动各路民军响应,需款甚急,党员李海云时为香港文咸街远同源汇兑业商店之经理,毅然将店内之股东存款二万余元悉数提出,为民军购械之需。此役失败后,海云犹携其余款三千元缴还香港机关部。

第十次起义经费之来源及支付之项目,最为清楚。此役支付之款计为一八七、六三六元。收入之款有账可考者为荷属南洋华侨捐助三二、五五○元,英属南洋四七、六六三元,美洲七八、○○○元(其中加拿大六四、○○○元,美国一四、○○○元),其余约三万元来自暹罗及安南华侨的捐助。另此役善后费约二万余元。

从以上的估计,中山在辛亥以前所发动的十次起义经费,约为六十余万元(大多为港币)。就其经费的来源,列估计表如下:第一、二次起义,早在兴中会时期,其经费之来源,除由少数革命党人出资外;华侨资助者,仅檀香山一埠,所占比率亦低,不到百分之十。第三至第十次起义,是在同盟会时期,各次起义经费之来源,以华侨以资助为主,分布地区亦广,所占比率约百分之八十。尤其第十次起义经费,百分之百来自华侨的资助。就各地华侨资助经费之多寡来区分,其华侨人数多或经济情况较佳者,并不一定资助较多。今按其资助之多寡,可列等第如下:

一、安南及暹罗 约八九、四二三元

二、加拿大 六四、○○○元

三、荷属南洋 约六二、五五○元

四、英属南洋 约五七、六六三元

五、檀香山 约一五、○○○元

六、旧金山 一一、○○○元

七、缅甸 约四、八○○元(如为缅币,应第十位)

八、纽约 四、○○○元

九、芝加哥 三、○○○元

十、波士顿 二、○○○元

经营古董 尽捐助军饷

其他各处华侨如日本、南洋、澳洲、菲律宾等地,虽有资助,但为数甚微。各处华侨资助起义经费多寡之原因,与革命、保皇在当地势力之消长,有极密切之关系。例如檀香山原为革命发源地,自一八九九年为保皇派梁启超所夺后,梁在此埠为庚子(一九○○)自立军筹款,获得华侨捐款八、九万之多。南洋及美洲之华侨社会,原为保皇派势力,自革命势力进入后,亦成革命经费来源之所。革命势力进入南洋华侨社会较早,故其资助革命经费亦较早。加拿大及美国华侨社会之革命势力,在一九一○年始见扩展,故其资助革命经费亦较迟。

革命党人之向华侨筹款,亦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比较有效的途径

除此之外,其他筹款途径,亦曾不断的试行,但其效果,终不如向华侨劝募为可靠。就其筹款所试行的途径,约有以下五种:

一、革命党人自行出资,除中山本人外,为革命而出资者,如张静江以其在巴黎经营古董所得,尽捐助军饷。史坚如、黄咏商、余育之、邓荫南、谭德栋等不惜变卖其家产以助军需。黄景南倾其一生积蓄,尽献之军用。李海云尽提店中存款以充军费。以均本其理想以为最大之牺牲。

二、争取华侨富商的支援,此在捐助者而言,实为惠而不费,如香港之李纪堂、西贡之李卓峰曾锡周马培生等,均曾各助数万。惟此情形并不多见。而革命党人亦曾在这一方面费过甚多工夫,效果终不佳。如香港之陈席儒陈赓虞、杨西岩三家巨商,原与中山及革命党人陈少白等颇有往还,中山亦曾请其助饷,结果大失所望。南洋巨商陆佑,拥有遗产四、五千万,与中山亦曾相识,革命党人邓泽如对其帮助亦多,邓因请其助款不应,而拒与往还。(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