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薪劳工定义揭晓? 何佩珊:月薪3.1万元就算是

▲劳动部长何佩珊。(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廖婕妤/台北报导

行政院经济发展委员会将于今日下午召开第二次会议,会中将讨论如何改善台湾薪资状况,并应先定义「低薪劳工」;对此,劳动部长何佩珊今日表示,依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定义,薪资中位数的三分之二,就属于低薪劳工,以台湾的数据计算,大约就是3.1万元。

何佩珊今日出席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环委员会,民进党籍立委林淑芬关心,劳动部是否已完成低薪劳工定义。

何佩珊表示,低薪定义是参考OECD,薪资中位数的三分之二来定义,现在的中位数大约是4.6万元,所以三分之二就是3.1万元。

不过,林淑芬说,以明年最低工资2万8590元来看,即使只多2000元也就算是低薪;劳动力发展署征才的起薪是2.9万元,根本是政府带头给低薪。

何佩珊则指出,明年这些职缺薪资都会调至3.2万元,用承揽经费多给,相关预算也已编列,希望立委们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