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月薪不到3.1萬屬於低薪 估120萬勞工符合定義

劳动部长何佩珊昨称薪资若低于三点一万元,就是台湾的「低薪族」,根据推估,这群劳工约一二○万人。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记者林俊良/摄影

「低薪」已成年轻人之痛,更被形容为「国耻」,但究竟收入多少算低薪?劳动部长何佩珊昨表示,依照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定义,低于总薪资中位数三分之二就属低薪,代表薪资若低于三点一万元,就是「低薪族」。根据推估,这群族薪资的劳工约一二○万人。

日前召开的行政院经济发展会议顾问会议,要求劳动部先定义「低薪劳工」,再制定改善低薪的对策。立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邀劳动部就「如何有效提升国内薪资水准,落实保障政府机关单位内劳工之权益」进行专题报告,民进党立委林淑芬质询时说,要求何佩珊回答低薪定义。

何佩珊表示,目前台湾薪资中位数为四点六万元,其三分之二约三点一万元,等于只要台湾劳工薪资低于三点一万元就是低薪族。不过,何佩珊随即遭林淑芬批评,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今年九月开出的承揽人力薪资仅二万九二六一元,另一个职缺薪资则在二万九二六一至三点二万之间,劳动部带头给低薪,且政府机关近六年运用的承揽人力成长百分之十九点三,劳动部却高达百分之四十七。

国民党立委陈菁徽也质疑,劳动部一边说降低非典劳动,一边却大量进用承揽人力。对此,何佩珊坦承劳动部「是非典(非典型劳动)大户!」

高低薪资差距 约为4.12倍

不过,昨日经发会的会议,没有太多时间讨论低薪议题,关于低薪定义尚未有定论。

劳动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台湾的低薪定义,所取薪资为本国籍全时受雇员工全年总薪资的三分之二,但OECD其实没有确切定义所选的薪资,而由各国自己选择、填报,部分国家看总薪资,有的国家则看经常性薪资,更有国家将本国籍以及外籍劳工薪资共同列入计算,代表没有一致性标准。

至于劳动部有无定义低薪定义后的解方,黄维琛说,边际劳工已经透过调升基本工资,发挥薪资提升的效果,须先定义低薪劳工,才能知道需协助的对象、困难点为何,才能对症下药。他说,根据主计总处数据,高低薪薪资差距为四点一二倍,希望透过政策拉近差距。

学者:薪资权在企业手上

台湾工人斗阵总工会理事长何政家表示,低薪定义对提升整体薪资绝对有帮助,未来大家诉求方向,会有明确目标;他更建议建立良好的企业利润分享制度,在劳基法条文明定当事业单位有年度盈余,应有明确的一定比例分给劳工奖金或分红,让经济成果劳资共享不会沦为口号,而是能真正实质增加劳工收入。

不过,台大国发所副教授辛炳隆却认为,匡列低薪族群意义不大,因薪资分配权掌握在企业手上,政府必须创造外部市场即内部员工参与机制的制衡力量,否则喊加薪喊破喉咙,仍是「老板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