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萬元低薪怎救? 學者:加薪與否仍是雇主說了算

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劳动部参照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低薪定义,若薪水在总薪资中位数三分之二以下就属低薪族,台大国发所副教授辛炳隆指出,低薪族有客观数据定义,亦有主观认知,例如有人认为赚的钱不够花就是低薪,也有因相对剥夺感自认低薪者。

行政院长卓荣泰昨天主持「行政院经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中要求经济部及金管会研议诱因,鼓励与政府产学合作的业者,自明年起,每年至少提供两万个全职或部分工时的实习名额,且全职实习者的月薪应以三万元以上为原则。

辛炳隆直言,就算匡列出低薪族,政府能提高薪资的手段有限,除非针对低薪族补贴薪资,却会造成雇主根本不用调薪的效果,「那也完蛋了,所以界定低薪族的意义不大。」他认为揭露低薪企业,对企业营运产生负面影响,达到市场制衡力量,或建立员工内部参与或团体协商机制,透过政策引导创造内外部制衡力量,才有效果,否则喊破喉咙,加薪与否仍是雇主说了算。

淡江大学产业经济学系教授蔡明芳则说,揭露薪资是一个作法,若将来明确定义低薪,让外界知道何谓低薪,劳工就能选择工作、跳槽,企业也会警惕须提供一定薪资揽才、留才,创造正向循环。

蔡明芳也提及政府只要不再继续过度补贴企业,迫使厂商提高竞争力,让生产环境变好、转型升级,才能加薪善待员工,「光靠政府拉高薪资,是不可能的事。」

对于基本工资调升与低薪定义挂勾,蔡明芳认为,设立最低工资是为维持劳工基本生活所需,跟低薪定义完全是两回事。辛炳隆也认为两者挂勾很奇怪,他质疑,薪水三点一万元跟明年基本工资二万八五九○元,只差两千多块,难道再努力调升至三点一万,台湾就没有低薪族群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