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藍核管法修正版本 林宜瑾:干涉專業且昧於現實
民进党立委林宜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排审国民党立委所提「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修正案,松绑核电机组换照规范,让核二、核三厂在安全无虞下延役。民进党立委林宜瑾盘点5份提案,批评国民党拿核安当政治斗争工具,修法手段拙劣,且对台湾核能发展基础知识毫无概念。
根据「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申请审核办法」第16条,林宜瑾说明,若核电厂欲延役,应于执照有效期间届满前5至15年,提出执照换照申请,然而,由于核一、核二、核三各机组均已超过换照申请期限,因此蓝委们便意图透过修法规避这项审查规范。
针对蓝委提案内容,林宜瑾认为大致可分两类,罗智强、苏清泉、邱镇军以及王鸿薇属同类,也就是凿开换发执照申请期限的破口,要求主管机关不得因超过时限而拒绝换发申请。
而翁晓玲提案版本自成一类,林宜瑾批评,这直接跳过换照申请,要求核电厂一直营运到安全出现问题为止,且不只要让营运中核电厂延役,翁的提案版本还涉及核电「重启」,欲使已经进入除役程序的核电厂再运转。
林宜瑾指出,无论蓝委提案属于哪类,但就连他们所热爱的核电在台发展史都没考证清楚的政治操作。她举例,马英九执政第二年就提出核一厂延役申请,但是历时7年,直到卸任,台电公司都仍有7项议题尚未提出相关评估或改善结果答复说明。最终撤回申请。
林宜瑾据此表示,历史事实揭示,第一,在最长达15年的延役申请期限内,揹着「拥核神主牌」的国民党早该在执政时,就提出针对核一到核三的延役申请;第二,从国民党执政期间的核一厂延役申请结果可知,使用核电、要求核电厂延役是极度缺乏效率的事情,根本缓不济急。
第三,核电厂延役机制一直都存在,但无论是马英九执政的8年,又或者蔡英文执政的8年,经专业评估结果就是没有延役需要与延役可能。
林宜瑾审查前发布声明,针对蓝委所提干涉专业且昧于现实,只为政治斗争而混淆视听的法案,她在委员会绝对会站稳脚步反对到底,也呼吁国人共同认知核能发电从运转,到核废料处理的复杂性,并审慎思索在台湾地狭人稠的地理环境,以及中国大陆持续不断的武力威胁下,发展核电是否真如有心人所说如此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