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大厂员工考取3证照...开应召站赚黑钱 求情惨被法官打脸

▲高雄连姓男子曾在电子大厂工作,考取多张证照,却选择经营应召站。(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郭玗洁/高雄报导

连姓男子从电子大厂辞职后,因媒介性交易被判刑,执行完毕后他又接连考取导游、厨师等证照,但仍选择重操旧业,和王姓友人合作成立应召站,找来5个泰籍女子卖淫赚钱,被警方查获后,屏东地院依两人犯5个妨害风化罪,每罪各处4月至10月不等徒刑。连男觉得判太重上诉,遭高雄高分院驳回。可上诉。

判决指出,连男和王男成立应召站,王男负责承租屏东县内埔乡新生路某处房屋、接洽男客,连男则负责招募、处理泰籍女子来台事宜,王男又雇用司机接送5名泰籍女子到屋内进行性交易,并向每位男客收取1200至1300元费用,约定王、连、泰女可分别抽取约350元、150元、700元。

应召站被警方查获后,王、连两人坦承犯行,屏东地院依5个共同犯图利容留性交罪,连因累犯各处8月、8月、10月、7月、10月徒刑,王则各处5月、5月、6月、4月、6月徒刑。

连男觉得判太重,上诉辩称他因疫情遭电子大厂裁员,而后考取厨师证照想开餐饮业,也受疫情影响,不得已才犯罪,遭警查获后他去当志工、捐款给创世基金会等机构,已深刻反省,希望法官从轻量刑。

法官认为,连男早在疫情前就从电子大厂离职,而后曾媒介性交易,因妨害风化犯行遭处11月徒刑,2020年5月执行完毕后,又取得导游、领队及中餐厨师证照,从事正当职业并无困难,但连男却选择当淫媒,并无值得同情之处,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