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献金案马英九坚持登4报道歉 吴子嘉律师:电子报即可

马英九认为吴子嘉害自己名誉遭侵害。(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媒体人吴子嘉3年前在美丽电子报上撰文直指总统马英九在竞选期间收受顶新集团10亿元政治献金,马英九认为吴的不实言论害自己名誉受损,因此控告吴并求偿300万元,台北地院判吴败诉,应赔180万并登报道歉,吴不服提上诉。高等法院今准备程序终结,吴子嘉委任律师主张其言论在电子报刊登,相对只需「登电子报」即可。

吴子嘉2014年间在美丽岛电子报上以「吃顶新黑心钱,马英九准备坐牢?」为题,撰文指马吴英九阵营在2012年总统选举期间,曾收受顶新魏家捐助政治献金,内容中提及「根据监察资料显示,马吴竞选总部在2012年总统选举的政治献金,总收入为4亿4千多万,就算整场选举就只有顶新魏家捐款,那中间的差额跑去哪了?马团队为何没申报消失的数亿钞票,谁拿走了?这如果不是贪污,什么才是贪污?」

高院今准备程序终结,双方皆委任律师出庭,马英九律师认为,虽然政治人物的行为言论会被放大检视,但不该被捏照,且吴子嘉的不实报导已让马英九的名誉受损,应刊登四大报道歉,且规格应比照各报头版半版。不过,吴子嘉委任律师则主张,当时文章是在刊登在电子报上,因此「登报道歉」也只需登在电子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