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观察-上下班车祸纳职灾,无照等违规行为除外
随着社会大众对于职业灾害的重视越来越高,从2022年开始,劳工职灾的相关伤病准则,就已经将通勤灾害拟列为职业灾害,因为劳工为雇主从事工作而离开住所属于必要行为,期间产生的事故风险,也开始被认为是雇主须承担的责任之一。
在法规中,雇主有义务要去承担劳工的职灾责任,且给予补偿,例如在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若因为重伤而导致不能工作,薪酬就必须一样发放。若劳工不幸罹难,雇主就更必须注意,要给予治丧费,大约是5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外还要给劳工的家属大约40个月平均工资的死亡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若上下班期间,因为「违规」而产生的通勤事故,是否然仍可以视为职业灾害?关键就在于,劳工当下是否有违反交通规则。
近期出现一起特别的案例:小明是刚踏入社会的新鲜人,平时上下班以机车为代步工具,一日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而受伤,他主动向劳保局申请职业伤病给付,但劳保局审查时,发现小明当天骑乘普通重型机车,却未持有普通重型机车驾照,决议不予给付。
小明对结果感到不满,因而向劳保局申请保险争议,并主张自己当时有通过理监所考试,只是因为有要事在身,没有缴费就离开,应该视同考取到驾照。最后,审议会维持劳保局判定,认为劳保局的判定属于合理且此案不应在劳保职灾保障范围,驳回小明的申诉。
原来,因为小明未持有驾照骑车,不但违反交通规则,也同样违反职业伤病审查准则的规定。依规定,包括酒驾、闯红灯、蛇行等八种违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不属于职业灾害的范畴。
因此雇主在协助劳工处理相关案件时,鉴于劳工得往返日常住所与公司,或于不同劳动空间移动,这些历程都与工作密不可分,劳工于上下班期间发生事故,应视为职业灾害,但也要特别注意,劳工是否有遵守交通规则,否则无法领得职灾伤病给付,而雇主也无须为此负担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