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砥柱/下班绕路吃咸粥出车祸也算职灾
▲近日一则台南地院判决关于一名台南老翁下班绕路吃咸粥后出车祸算不算职业灾害,引发诸多讨论。图为台南兵仔市场咸粥。(图/翻摄自Facebook/黄伟哲)
近日,司法院粉专以一位台南60几岁陈姓老先生,大夜班下班回家途中绕路吃了一碗咸粥出车祸的例子,探讨职业灾害中,劳工于上下班过程中之意外事故范围如何认定的问题,引起热烈回响(即便有许多是歪楼探讨台南人的咸粥小确幸)。
「下班后顺道去喝一碗台南传统美食咸粥当早餐,确属一天的小确幸,亦为台南年长者的习性!」台南地院的判决中指出,劳保局以北部或外地人的思考,未考量台南传统,认定原告66岁老翁下班吃咸粥出车祸不算职灾,并不合理。
各界学者先进已有相当多的文献在探讨如何衡平职业灾害的合理范围,但在这个个案中,引起笔者好奇的是,理论上应站在第一线守护劳工权益的劳保局,到底是用甚么理由,多次拒绝这位长者申请的意外交通事故的伤害伤病及医疗给付,共约新台币17万余元。
根据公开的判决资料,劳保局先被台南地院打枪后,再度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包括:「倘若该咸粥店之位置较现址再多花5分钟、10分钟,则是否亦属原审判决所认合理的生活圈?」「纵因从事日常生活所必须之私人行为致中断或脱离应经途径,均应于最小限度为之」,据此,劳保局似乎认为劳工下班多花几分钟回家即偏离了合理生活圈,且路径只有在「最小限度」的偏离范围内,才该受到职灾相关法令的保护,否则对于其他劳工不公平。
对此,高等行政法院于判决中正面作出了回应,包括:「依社会经验法则尚在合理的生活圈,一般人多花4〜5分钟去吃台南传统美食咸粥,应属合理之行为」「所谓适当时间、应经途中并非指最短时间、最短距离,凡合理的通勤时间、合理的通勤路径均属之」,真的相当温暖且具有人性。
身为一个每天都要花费大量时间在上下班通勤的上班族,在初步看完以劳保局与法院针对偏离最短路径几分钟才算是合理范围内的讨论,联想到前些日子登上国际媒体的台北桥通勤时段机车瀑布的奇景,难道是因为行政机关凡事追求形式上最佳的中心思想,才会规画出这种,动不动就让机车族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大众交通路线?
在这个案例中,行政机关看似为了守护全体劳工的公平权利而拒绝给付17万元,但诉讼费用说不定就远远超过17万元。在这个族群对立,每年都被劳保基金的百亿新高逆差报导激化的时代,实质上,全体劳工的福祉是否真的有效被提升呢?也许,我们就是处在一个任何小确幸都值得行政机关不计成本严谨地以一再上诉进行确认的幽默年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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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砥柱,因对法制新闻有兴趣而进修并通过律师考试,从工程师转为执业律师,于电子公司的法务智权部门服务,也曾是公益性质的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员会委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