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砥柱/司法要先让人民听得懂 国民参审才能走下去

法官性骚扰助理后续吵得沸沸扬扬,司法院拟改进职务法庭制度,引进人民加入第一审职务法庭,但光这样就够了?建议先改善艰涩的司法判决用语,让人民先看得懂,才能理解法官心证。(图/记者周宸亘摄)

职务法庭105年度惩再字第1号惩戒案件(下称本惩戒案件)宣判,将涉及性骚扰的法官由原先的免除法官职裁决,改为罚款月俸总额一年,这次的惩戒案件引起舆论的广大批判,至今仍余波荡漾。而政府施政目标中的重点之一,司法改革又再度引起国人关注。

总统受访时指出,司法院拟改进职务法庭制度,包括引进法官以外的人民加入第一审职务法庭。这让人联想到,在日前的司法改革国是会议中,针对引进一般人民参与审判实务,究竟应采取陪审制、观审制或参审制,曾有过热烈的讨论。

在陪审制中,一般国民负责认定事实,之后由法官接棒适用法律,就认定事实部分上诉;参审制和观审制,一般人民与法官一起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可就事实认定的错误部分上诉。三种制度各有优劣,无法在此详述,但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的结论,似为较倾向陪审制。

本惩戒案件发布的官方新闻稿中,有说明再审为何减轻为罚款的理由,包括被认定应惩戒的事实,由8件减少为3件,亦即承办再审的职务法庭成员重新认定事实,且见解不同于先前的职务法庭成员。

假设本惩戒案件当初有陪审员认定事实,似可得出若原先的职务法庭采取陪审制,且就事实认定部分不得重新认定,进而也就不会出现后续的重大社会争议。然而,陪审员也有其自身的价值认定与阶级意识,不能排除结果可能是认定更轻,这样仍可能遭受司法不公非议。当然,假设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和尝试预测未来一样,都不是人类可以做到的事情,因此,是否要在职务法庭审理加入法官以外人民?该以何种方式参与?还有待各方先进讨论。

回到本惩戒案件引起轩然大波的当下来看,引爆点在于承办再审的受命法官接受节目访问,声称本件是发展婚外情未遂,引发各方的讽刺与批评。令人好奇的昰,承办法官上节目接受访问的理由为何?假设法官的理由昰因为无法借由判决理由的文字表述清楚,所以非事后补充不可,那不禁令人要问,以判决理由说明法官心证的制度设计,是否有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引进非法官的一般人民加入审判,是不可逆的时代趋势,但任何司法案件引发的社会争议,都是由很多因素交互影响产生的,很难单靠人民的加入这一项改变就通盘解决,一定要辅以其他配套措施。这其中,如何让判决理由能用白话文说清楚、讲明白,让具有通常知识水平者能够轻易理解法官心证,进而发挥司法教化的功能,就是应该要做的配套措施。

例如,如果被定罪者的教育水平较低,判决理由不能充斥艰涩的用语或文法,只要想想儿时课堂上接受的八股填鸭式教育的场景,应该就能够理解;如果被起诉者昰被冤枉的,历经漫长讼累、身心俱疲,就更应该尝试用浅显的白话文说清楚、讲明白,让一般人民利用零碎时间流览就能理解其清白。

因此,在如何引进人民参与审判这个改革有个明确的方向前,我们不能忘记应该同步要求法制度应该好好用白话文清楚且明白地写出判决理由,这应该是我们人民的正当权利。当然,在例外状况下,纵使允许法官事后补充说明,也应该要要求司法制度站在阅听者立场来说明,毕竟,别说是一般人民,连受过法律教育者,大概都对于什么是婚外情未遂,都没有一致的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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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砥柱,因对法制新闻有兴趣而进修并通过律师考试,从工程师转为执业律师,于电子公司的法务智权部门服务,也是公益性质的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员会委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