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厢型车顶绑「3大包+塑胶椅」上国道 目击驾驶惊呆
云林县一名民众1月28日中午行经国道一号北向246公里时,发现一辆银色自小客货车有点怪异,靠近一看,小客货车顶捆绑货物,明显超高装载,其中一包没有绑妥向后方垂坠,民众与该车相遇后一分钟即离开国道,事后越想越觉这辆车实在太危险,便将影片曝光,提醒其他驾驶人,装载货运行驶国道务必注意规定。
▲民众表示,载的人可能觉得很轻,在上面没什么危险性,但真的叠得太高,车厢中看起来也是塞买东西,应该是放不下了,所以上面也绑了一些红色塑胶椅,可能要去摆摊。(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曝光影片的民众表示,事发斗南段国道一号北上245-247k处接近78闸道,厢型车上面绑的好像是绒布娃娃,可能是在摆摊的,绑了3袋只用一条白色的绳子系着,在上面晃啊晃,高度几乎与35吨卡车一样高,忽然看到真会让人吓一跳,这么大一包,万一掉下来,后车为闪避恐怕会失控,虽然内容物是软的,但体积庞大,一般驾驶人都是下意识直接闪避。
载的人可能觉得很轻,在上面没什么危险性,但真的叠得太高,车厢中看起来也是塞满东西,应该是放不下了,所以上面也绑了一些红色塑胶椅,可能要去摆摊,车速达百公里,宛如特技。因几分钟后下快速道路78闸道,不知违规车辆往何处去。
▲小客货车竟然车顶捆绑货物垂坠,车速达上百公里,宛如特技,因几分钟后下快速道路78闸道,不知违规车辆往何处去。 (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队指出,经查看该影片系发生于国道一号北向斗南路段,一部自小客车行驶于外侧车道,于车顶载运货物违规行驶。警方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38条第1项第2款及第3款之规定「汽车全宽其后轮胎外缘与车身内缘之距离小型车不得超过十公分,全高小型车不得超过全宽之一点五倍,其最高不得超过二点八五公尺。」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77条第2项规定「汽车装载时物品应捆扎牢固,堆放平稳。」
警方说明,按货车行驶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装载之货物,应严密覆盖、捆扎牢固。汽车装载时,载运人客、货物必须稳妥,车门应能关闭良好,物品应捆扎牢固,堆放平稳,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21条第1项第1款前段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77条第1项第2款分别定有明文;次按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设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车管制及管理事项之管制规则而有装置货物未依规定覆盖、捆扎之行为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1项第11款亦规定甚明,汽车驾驶人自应共同遵守相关法令规定。
▲小客货车竟然车顶捆绑货物,明显超高装载,其中一包感觉没有绑妥,向后方垂坠。(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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