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资金链,恐导致三大冲击 建商炮轰:预售制形同解体

预售屋履约保证五大类

房市又爆烂尾楼事件,内政拟限制建商的预售屋预收款项,近期将发函实施。对此建商炮轰,一旦实施形同宣告预售屋走入历史,甚至置中小建商于困境,连原本体质健康的公司也会被搞到不健康,将重击国内房市。

建商指出,目前履约保证共有五种方式,包括最常见的「不动产开发信托」与「价金信托」,及较少见的「价金返还保证」、「同业连带保证」、「公会办理连带保证协定」。其中,最常见的是「不动产开发信托」与「价金信托」二种,是由建商和第三方金融或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契约,依工程进度请款,除了专款专用外,并不具有「完工保证」或「价金返还保证」功能;至于对客户最有利的是「价金返还保证」,建商在交屋前无法动用资金,如未能完工价金会返还给客户,但建商也最少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民国不动产开发公会全联会秘书长于俊明表示,内政部拟限缩或禁止建商动用预售屋预收款,指的是可动用专户资金在兴建工程款上的「不动产开发信托」,至于「价金信托」本来就不能动用专户资金。内政部如果把「不动产开发信托」这个门给关了,如同断建商另一条资金链,预计将产生三大冲击效应。

于俊明分析,首先,若预售屋销售后的预收款都不能动,形同预售制解体;第二,现在在实务上,连建筑融资依工程进度拨款都很困难,内政部若加码限制预收款,将使得目前财务尚称健康的建商,反而因这纸命令而变得不健康;第三,预售款放信托专户,若要完工后才能动用,等于爽到信托公司,躺着就可以赚一笔信托专户的信托费用,但无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

华固建设总经理洪嘉升表示,内政部此次拟发函的新制,竟因少数小公司的小案子因噎废食,无异借机打压建商生存空间!如果连用来支付工程款的资金都要受限,岂不是不鼓励预售制度?但建商若采先建后售,又会面临囤房税2.0重税,难道非把建商全部搞倒,才叫居住正义吗?

馨传不动产智库执行长何世昌表示,内政部若确定实施,将重击大中小建商,建商预售也不是、不预售更来不及销售,面临进退两难双杀压力。他建议,应该彻底检讨的是预售屋五大保证制度。应该从法源修法,直接修改消保法与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范本,修订五种预售屋履约保证,如何限缩动支预售屋专户内的价金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