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夜市摊贩雇用男童 还拉他们手自慰问:弟弟有没看过A片
一名谢姓摊贩在夜市摆弹珠台,但他却雇用未满15岁的国中、小男童帮忙顾位,还在货车上猥亵男童,强行他们的拉手帮自己打手枪,事情曝光后被判刑4年,可上诉。
据判决书,谢男104年4月期间在高雄市某夜市摆摊,但因为人手不足,便以一次50元或100元不等之报酬,请A、B及C3名未满15岁男童帮忙担任临时工读生,协助收球及整理摊位环境,而且还趁3男童工作时,把人叫到摊位后方货车,强拉他们的手反复抚摸自己生殖器直至勃起,又因为担心事情曝光,拿1000元给3童平分,后来因为其中1人被老师发现身上有不明金钱,因此被循线纠出。
A男童供称,谢男曾把他叫去小货车驾驶座,后来右手就被抓去摸对方的生殖器,感觉有「变硬」,当下有反抗并说「干嘛这样」,但谢男却继续动作,还说「弟弟,你有没有看过A 片,1天打几次手枪」,因为对方力气比较大,很难挣脱,还有几次被侵犯时有朋友在看,觉得很不舒服。B男也说,谢男曾主动拉开裤子拉链,抓他的手去,结果「越摸越大」,所以就把手收回来。C男同样是被强行拉住手猥亵下体,而且想离开却因为力气小走不了。
法官审理后认为,谢男非法雇用未成年童工,让他们在晚间6至9时工作,影响其健全身心灵发展,还未能克制情欲,为求一己性欲满足,强制猥亵男童,事后又仅承认雇用一事,态度不佳,因此依对未满14岁男子犯强制猥亵罪、违反劳基法判刑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