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叹「弟弟们只看过妈妈照片」 被放生30年拒扶养败血症母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南黄姓妇人因为罹患蜂窝性组织炎、败血症疾病身体衰弱无法工作,因此提告请求与前夫所生的3个孩子支付扶养费用。然而,长子出庭说出悲惨童年,对母亲印象停留在幼儿园时期,两个弟弟更是只有看过照片,三兄弟工作都不稳定,实在无力负担。

黄妇罹患多种疾病,生活陷入困顿。(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黄妇在判决书中主张,她是在1981年4月间周姓前夫结婚,婚后育有3子,后来在1990年8月离婚,长期以来饱受精神障碍困扰,近期又罹患蜂窝性组织炎、败血症、第二型糖尿病,经过手术治疗仍虚弱到无法工作,加上医疗费用沉重,自身没有财产积蓄大哥姊姊也很穷困,无法救济,生活困难到连三餐都有问题,不得已才决定提告请求3子每人每月支付6512元的扶养费用。

对此,长子出庭抗辩,对母亲的印象停留在幼儿园时因为顽皮挨打,双亲究竟是在什么时候离婚,老实说他也不记得了,「我没有印象妈妈是在何时离家,两个弟弟应该更没印象,只有看过照片」,如今三兄弟虽然都已经成年,但工作状况不稳定,还有房租债务要缴,有时连自己的劳健保都凑不出钱,真的没有办法再负担母亲的扶养费。

▲长子提到,母亲离开时弟弟们都还小,他们对母亲的印象就只有「看过照片」。

周姓前夫也证称,双方的确是在1990年间离婚,之前家人住在台北前妻就一直吵着要离婚,还叫娘家人北上来带她回家,离婚之后就不知去向,直到30年后收到法院声请状,才知道原来她人在台南,「分开之后她没有来探视过孩子,也没有给扶养费,3个孩子都是由我照顾至成年。」

对于上述指控,黄妇并未争执。台南地院法官认为,纵使她身体状况不佳、确实需要家人照顾,但3个儿子对母亲印象模糊甚至完全不记得,可见母子之间关系疏离,毫无亲情依附,考量到她未尽到相关扶养义务在先,且情节重大,最终裁定驳回声请,全案仍可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