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子仁》松绑健检医美行销

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行业,为提振经济政府发行「振兴三倍券」,刺激经济、带动各产业复苏此举立意良善,且适用范围涵跨医疗机构,如挂号费住院费等皆可使用。

从医疗经济学观点来看,医疗行为一般区分为「必需性医疗」及「选择性医疗」。必需性医疗即为平日民众所认知的门诊及住院手术疾病治疗照护,受限于健康保险制度价格弹性低;反观选择性医疗像是健康检查医学美容等因非属紧急必需,所以价格弹性高。本次振兴券被允许使用于医疗机构本属美意,但必要性医疗价格弹性低,难以达到振兴券刺激消费目的,若能将振兴券的使用结合选择性医疗,透过医疗行销法令松绑,以优惠折扣方式鼓励民众健康的健康自己救,到医疗院所做健康检查、美容医学等价格弹性高的医疗项目,这样才能达成在健康产业上振兴经济的效果

检视当前医疗法规,《医疗法》第61条规范医疗机构不得以折扣、付款优惠等方式招揽病人,政府对医疗服务宣传行销限制多,包含健康检查及医学美容也同样纳入在规范之中,笔者认为医疗行销法令不合时宜,若是单纯针对医疗必需项目限制广告行销,避免产生鼓励民众过度医疗、造成资源浪费,当然有其必要性,但对于促进健康检查、美容医学选择性医疗,建议应适度放宽。

为何需针对此二项目放宽标准呢?因为医疗机构透过适当的医疗行销,鼓励民众在没有疾病征状时就前往医疗院所健康检查,可以早期发现疾病早期接受治疗,相对减少对健保医疗资源的使用,降低国家医疗支出,可谓一举二得。因此,这次政府发行振兴券可使用于医疗院所的政策美意,应同时检视医疗法中不合时宜的医疗行销法规,放宽促进健康检查及美容医学等选择性医疗价格弹性高的医疗服务,适度松绑,让医疗机构可以透过优惠折扣等方式,鼓励民众对自身健康的重视,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减轻健保及医疗资源使用,以利国家及民众个人

疫情趋缓后,振兴经济、复苏民生乃当务之急,政府发行振兴三倍券目的在鼓励民众消费,活络市场经济、扩大台湾内需市场,找回民众的消费信心,从饭店餐饮到各行各业,无不使出各式奇招祭出优惠方案,扩大振兴券经济效益,当然健康医疗产业也不能缺席,若能趁此机会放宽《医疗法》对促进健康检查及美容医学等选择性医疗的行销限制,才能真正发挥振兴券提振经济的效益与目标

作者新光医院行政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