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者指2758號決議荒謬 無涉中華民國存在
近期美国抛出对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的阐释,反对中国扭曲,将此决议与「一个中国原则」连结。法国学者高格孚指出,这是联合国最荒谬的决议,强调此决议从未提及中华民国或台湾,中华民国合法性毋庸置疑。
近年来,国际社会开始意识到正确诠释2758号决议对台湾地位的重要性。无论从议案脉络、内容本身,还是中共如何滥用决议企图排除中华民国台湾参与国际。
「台法文化奖」得主、里昂政治学院学者高格孚(Stéphane Corcuff)接受中央社专访分析2758号决议的历史背景,以及其荒谬、引人非议之处。
●挟新兴国家票数优势 取代蒋介石代表席位
联合国设立于二战后,创始成员包括中华民国。4年后才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被排除在联合国机构之外。当时给中国的席位只有1个,苏联和美国引领的各国在该承认哪个中国的问题上出现分歧。
在此期间,蒋介石带着中华民国政府退守台湾,并持续在联合国代表整个中国,蒋介石政府当时仍持续为全中国人民缴付会费。
从事台湾研究30年的高格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想进入联合国,但由于中华民国和美国作为安理会成员都有否决权,能反对让中国进入联合国的议案,所以只有两种方法。
不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就是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和中华民国共存。后者也带出两个可能性:一是给予中国安理会成员权利,中华民国退为一般会员国;另一是让中华民国保留权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以一般会员国身分参与。
但中共不愿让中华民国继续存在,更视台湾为其领土。因此,除驱除「蒋介石代表」外,中共反对其他解决方案。
根据机制,在联合国大会多数同意下,可避开安理会否决权。1971年10月25日,2758号决议案于联大通过。「当时还不存在于联合国的中共,透过盟友,特别是二战后因解殖与独立运动而生的新兴国家,以票数优势通过决议案」。
●中国玩文字游戏 先定结果再凑论述
中共认为,1943年「开罗宣言」与1945年「波茨坦公告」明确表示日本须将台湾归还「中国」。高格孚强调,中国在玩文字游戏,企图误导。
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成立,因此根据上述两份宣言,日本战败后,台湾交付对象指的就是中华民国。「中共说谎的部分,就是他想要让中华民国消失,取得中华民国在这协议中的权力;但中华民国仍旧存在,中共论述站不住脚」。
高格孚表示,中国常玩文字游戏,例如中美联合公报中写,美国「认知到」(acknowledge)两岸「一个中国」立场,却总是被中国引述为「承认」(recognize)。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套说辞,高格孚驳斥,共产党显然并非「中华民国」下的不同政府,而是个新国家,因此改变的不仅是政府,也是国家。
中华民国退守台湾后仍被承认,也和世界保持邦交,因此两国间没有自动取代或继承。且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国政权仍存在于中国数个月的时间;换言之,有段期间内,中国有两个政府。
学者指出,中国所有法律论点都是「事后」(expost)建构的,为的就是合理化中国加入联合国的要求。
●议案未提中华民国或台湾 不承认不等于不存在
中共外交部高层杨涛曾在记者会中「反驳」美国,说若台湾不属中国,为何当初决议提到「驱逐蒋介石的代表」。
高格孚强调,这个论点很具恶意,因2758决议就是中国自己写的,「驱逐蒋介石代表」说法也是他们提出的,原因就是不希望议文中出现「中华民国」。但他也认为,其实此举对中华民国有好处。
中共目的就是要取代中华民国,「他们的论点是台湾1945年被中华民国接收,而1949年中华民国就在法律上消失了。若中华民国不存在,就不能被提到,只能称之为『蒋介石代表』,但中国的自身矛盾再次作茧自缚」。
高格孚说,原因在于,「2758决议案从未表述过中华民国不再存在于联合国,没有这样的字句」,整份决议案不仅未提及中华民国,也未提及台湾。
换言之,联合国大会从未将「中华民国」驱逐出联合国;1971年发生的,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
最重要的论述是,「不是因为停止承认中华民国,它就不再存在 — 承认不等于存在,中华民国持续存在。国际之前承认他,之后不再承认,然而现实状况并没有改变,变的只对他的看法」。
●联大最荒谬错误决议案
重新讨论、阐明2758决议很重要,「因为这是联合国所能通过在法律上最荒谬、矛盾、错误的议案」。高格孚在访谈中逐一分析决议案的3法条。
第一个谎言,就是第一条「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高格孚指出,该政权在联合国大会表决议案时并非会员,所以没有「恢复」一说。
接着,投票时中共根本非会员国,也非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然决议案第二条却「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我们正在改写历史,为了合理化『恢复』一词,而写得仿佛中共已是会员,但若如此,何须决议案?」
而第三条「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承认其政府,更是矛盾。
高格孚说,「第一、第二条已如此宣称,却在第三条才有此决定。显然这决议是披着法理推论外衣的意识形态,内容可谓不合法,不仅与事实不符,其司法论证也站不住脚。能通过就是因为地缘政治和意识形态」。
第三条后半部表示要将「蒋介石的代表从联合国驱逐」。但若中华民国真为决议案所言为「非法」,则1949到1971年间与中华民国签订的所有协议也应随之废止。
他强调,然而这些协议如今仍在联合国有效协议的名册中,这意味着,退守到台湾且仍为中国在联合国代表的中华民国,其合法性无庸置疑。
但中共不能提到「中华民国」一词,所以必须把中华民国的存在称为「非法」。学者指出,如今在联合国宪章电子版中,中华民国代表的署名被宪章签订当时根本尚未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取代,荒谬至极。
●台湾地位未定论不具法理 主权属于中华民国
对于「台湾主权未定论」,高格孚认为在法律层面上与现实不符。他当然希望台湾主权由人民投票自决,但这只有在「旧金山协议」谈判当下才有可能。
「那时我们应该让台湾人民针对解殖进行投票,决定是否终结中华民国,这是法国代表的立场,但当时并未选择此方案」,而是透过「国际协议」批准了中华民国在台湾。
他认为这份协议并未支持「未定论」,而是表明两步骤:一,是日本抛弃对台湾的国际权利;二,是依据「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把台湾主权交托给中华民国。
因二战为全球战争,美国要求签订一份多边和平协议,而非流程更快的双边协议,因此直到1951年旧金山会议才处理此议题。
由于美国和苏联意见不合,因此会议当时,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都未出席,必须转交主权的日本当下没有「接收者」,这也是「未定论」的起源 — 即因无人接收,所以应由台湾人民自行决定,「做为人道主义者,我也希望能这样」,高格孚重申。
然而,就在「旧金山协议」生效前几个小时,日本和中华民国在美国的压力下,1952年于台北签订了「中日和约」,终止了中华民国和日本间的战争,而战争时还不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与协议无关。
此外,「中日和约」也撤销了双方在民国30年前所缔结的所有条约与协定,包括马关条约,「因此台湾主权,回到了满清政权合法继承者,也就是中华民国手中。换言之,在国际法上台湾地位很清楚」。
高格孚分析,台湾地位问题复杂性并非来自法律层面,而是共产党、国民党、独派间各种意识形态、地缘政治,及列强在不同时期下的「权宜之计」不断角力竞逐下的结果。
●中华民国可作为现阶段主权工具
高格孚告诉中央社,台湾已有政权,叫中华民国。「有人希望改名为台湾共和国,有何不可」。但他认为,问题在于可行性,「因地缘政治,这暂时不可能。此外,中华民国也有辉煌历史:打败清朝、整理典籍、保护珍宝、丰富中华文化等,不必以为耻」。
但他也表示,「我理解台湾人想要台湾国。但现阶段,或许能以『台湾共识』作为主权工具,因为中华民国存在,而台湾共和国不存在」。
高格孚分析,若宣布成立台湾国,不仅有开战风险,会立刻承认的国家也不多。而且,若成立台湾国,它必须要被视为中华民国的合法继承者。
因若非如此,「台北和约」(中日和约)把台湾从日本归还给中华民国的益处就没有了,「若中华民国消失,恐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有理由接收台北和约中的好处」,以及许多中华民国继承的历史与物件。
●台湾正常化避免台海战争 强权同时承认为上策
讲到台湾如何在国际社会「正常化」,高格孚有两个建议,一是通常并不被考虑的「台湾海峡核武化」。问题是一旦开始核武化台湾,中国有可能会先发制人。
第二解方是强权外交,即「大量承认中华民国」。
「有鉴于中国令人可憎的经济、外交等报复行动,强权恐怕不会单独承认中华民国,但这些国家可以在同一时间、一起承认中华民国,不需要和北京断交,我保证北京也不会和这些国家断交」,高格孚分析。
即使这恐导致世界两极分化,一边是中国阵营,另一边是其他国家,「但至少他们不会再被中国的经济奴役捆绑」。他认为这是现阶段唯一解方,也是避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