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离岸风电 管理专法及争议处理机制不可或缺

(离岸风电需要整合相关自然资源及完整海空管理专法,并建立争议处理机制。图/EnergyOMNI全能源提供)

恩能新元传媒有限公司(EnergyOMNI全能源)15日主办气候、环境与离岸能源永续策略研讨会,强调自然资源整合治理及海域空管理专法的重要性,并提出第三阶段第二期选商将环社承诺纳入评分机制。

立法委员洪申翰认为,要达成2050年再生能源目标,空间限制会是重要的挑战,国土多元复合性使用是未来长期的方向,因此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的工具很重要。此外,洪委员也提到,再生能源与自然资源治理密不可分,而一直以来台湾自然资源未有明确机关负责整体规划,他认为行政院永续会在功能改造上应成立自然资源治理跨部会小组,将山林水土整合管理,以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永续利用。

海委会政务副主委洪文玲表示,面对旧有的风场和新开发的风场均能做最佳运用,根据海洋基本法将积极收集海洋资料,由海洋研究院建立资料,与各单位对接,在不涉及国安的部分公开,希望公私部门可以一起完成,降低公私部门的所有成本。

在加速离岸风电设置的基础下,经济部能源局副局长李君礼表示,浮动式离岸风电也是未来推动的项目之一,针对国际上积极发展氢能,台湾目前已有台电与西门子启动氢气混烧示范计划,以及中钢与中油合作启动钢化联产做为工业应用。

EnergyOMNI全能源创办人吴心恩认为,台湾的离岸能源及再生能源产业正式进入发展阶段,甚至针对离岸能源也已进展到区块开发3.2竞标以及浮式风场建置阶段,然监管机制分散,亦使政策的拟定和执行难度加大,如何有效利用有限环境空间资源,兼顾环境生态的前提下,实现能源的永续发展仍然是一大挑战。

台湾环境规划协会理事长赵家纬则提到,离岸风电的环评经历第一阶段的示范奖励、再到第二阶段潜力场址,朝向第三阶段迈进,应该与时俱进进行调整并简化环评程序,以因应能源转型迫切的情势。

针对海域使用日增,避免单一使用造成圈海争议,海委会海洋资源处处长王茂城强调,目前海委会认为海域治理专法推动有其必要,以建立使用协调机制,整合需求进行规划,再者海域使用申请繁琐,应简化相关申请程序。另科研调查欠缺管理规范,有待相关机制的强化。但因相关法制规划牵涉面向极广,尚需整合各部会、产业及学术等各界意见,方能送行政院进行最后政策确认。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律师黄馨雯呼吁,行政院应尽速提出海洋空间规划法,应参考国际规范指引,纳入协调共存原则、环境经济社会考量、利害关系人参与、生态系统方法等内涵。并主张先预告第三阶段第二期选商规则,征询业者、渔民、保育团体等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纳入环社承诺评分10%。

沃旭能源企业永续资深经理李之安则表示,为了减少离岸风电的建置对生态造成的冲击,在设计、施工和运转的过程中,他们透过研究计划了解场址的生态环境条件,更进一步设定积极的企业愿景,最晚2030年起,所有新建的再生能源专案必须达到生物多样性净值正面效益(net-positive impact)。

为实现净零政策,必须建立完善的政策架构,协助台湾能源产业在完成大型案场建置的同时,同时兼顾环境、海洋、与渔业生态永续发展。只有透过协作,台湾才能在环保与能源之间取得平衡,并为全球绿色能源转型提供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