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京华城容奖 前都委轰制度浮滥
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前委员曾光宗。(本报资料照片)
曾在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坚决反对给予京华城容积奖励的前委员曾光宗3日发文指出,京华城案涉及如此庞大的利益,且前后历经6年的审议时间,不应以「不知道」一语带过。他更表示,主管机关北市都发局不应将不合法的个案直接送入都委会,若送进都委会将陷委员于不义,且有推卸责任之嫌。
曾光宗以「京华城案之我见」发表千字文,内容提及他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受聘担任都委会委员,出席4次会议中,在了解到申请单位京华城的提案理由与内容不合法且极为不合理,因此基于专业判断均提出「反对」。
他指出,容积奖励原为立意良善的机制,但其背后牵涉非常多的利益,因此包含京华城案的所有争议,均因此机制而起。且不仅台北市,其他县市目前对于容积奖励都有过于浮滥之问题,甚至产生弊端。
曾光宗表示,主管机关北市都发局不应将不合法的个案直接送入都委会,若送进都委会将陷委员于不义,且有推卸责任之嫌,审议期间更不应该帮申请单位提出「解套」的程序与方法。
对此,审查京华城案时担任都委会委员的铭传大学建筑系教授王价巨表示,都委会相关官员基本上都熟知相关法规,不太可能会把违法案件推出来,除非有受到各种不同压力,京华城案或许与官员自身意愿无关。
他指出,京华城案的症结点在于都委会以「研议」方式替京华城案解套,但研议通常是用来增修全市的通则规范,无论如何都不该是私人案件的讨论。
王价巨说,委员会有时案量大但时间紧迫,无法对每案细致讨论,大部分都是用共识决而非举手表决,但即便举手表决,府外委员也仅比府内委员多1位,真要挡也有难度,他认为都委会审查机制有检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