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寿险 非强制投保
房贷寿险除了可以在主要还款人发生人身意外时,保障同住家人的经济稳定,专家也指出,在申请房贷时同时办理房贷寿险,在银行的贷前审核中,可能有助于提升借款人还款能力,有助于利率条件和核贷程序。
不过,评议中心也曾处理过房贷寿险不当招揽争议。据评议中心资料,某争议案中的借款人乙小姐向A银行申办房贷,由于乙小姐未婚、自己负担房贷,工作内容属于较高风险性质,因此银行行员认为适合加购房贷寿险,乙小姐也在银行行员说明后,又向B保险购买房贷寿险商品;而后,因乙小姐对保单有疑虑,认为A银行有不当招揽之嫌。
评议委员指出,由相关资料可以推认,A银行应该有合并推销房贷寿险及房屋贷款,使两个应为独立的契约关系形成「外观结合的契约联立」,且一般金融消费者可能不知道房贷寿险与房贷是否可分,A银行显然有不当搭售、导致混淆情事,造成压力销售,让乙小姐误认为必须购买房贷寿险商品才能成功贷款。
评议中心指出,银行不可以用购买房贷寿险商品做为贷款的搭售条件,或在贷款过程中不当劝诱。并且,银行的KYC程序,目的在于充分了解客户实际需求,依客户的能力作成妥善的财务规划或资产配置,进而依客户的风险承受度推荐适合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