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超收电费 林右昌:1个月内解决

现行房东每度电可「合法」超收3元,林右昌对此表示不合理,允诺一个月内改进。图/本报资料照片

针对许多房东超收电价赚价差,应该在定型化契约中规范,内政部长林右昌18日坦言,这行为很明显不合理,并表示近一、两周将开会,允诺一个月内处理好定案。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8日邀请林右昌进行业务被告并备质询。立委洪申瀚质疑,依照现行内政部《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范,房东每度电可以用「当月用电量最高级距之每度金额」向房客收取电费,简单来说房东每度电可「合法」超收3元。

洪申翰认为,尽管台电已成立租屋电价透明专区,但按规定夏季房东还是可以收到每度7.69元、非夏季可收到6.03元,等于认同房东超收3元以内的电费是合法的,林右昌对此表示,这当然不合理。

林右昌透露,上周他已亲自对此事召开会议,针对租屋公共设施电费已经向台电申请分算者,这部分没有问题,租屋公设电费若没有申请分算或独立电表代表有问题,对于后者,内政部打算纳入定型化契约里去律定;如果房东没有针对公共设施分设电表,公共设施电费就应该由房东负担。

洪申翰说,房客其实不知道平均电价,现在缺的临门一脚,就是在《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中,明确规定房东不得收取超过每度平均电价,而不是再用每度电可以收到多少来看,认为内政部要有配套可以,但动作不能太慢。

洪申翰也强调,这是一个反向永续的命题,如果房东可以透过电费赚取价差,一定会希望租客多用电,甚至会提供能效低的二手家电,让他有更多赚价差的获利来源。

林右昌回应,这一、两周会再开会,就可以收敛定案,并承诺一个月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