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申翰揭房东超收电费「多赚7 千元」手法 林右昌认了这不合理
林右昌(崔慈悌摄)
洪申翰提供
房东超收电费变相增加租屋费用的案件层出不穷。内政部长林右昌今天表示,上周他已召开会议,未来在定型化契约中将明订,房东若未申请分算或独立电表,公共设施电费要由房东负担,至于契约纳入「房东不得超收超过每度平均电价」的规定,他承诺,1个月内定案。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今天在内政委员会询问林右昌,现在租赁市场上有很多房东超收租客电价,借此赚取差价,内政部是否知道这种现象?林右昌表示「我们知道有这现象」。
洪申翰举例,房东一层隔了5间套房,2个月收1次电费,总计用电2000度,台电跟房东大约约了8000元,平均1度电约4元多一点,他酸,有些「很客气」的房东收了5.5元,甚至6元、6.5元,每一期就可多赚3000元;有的收到最高额7.69元,就可赚到7000多元的差价。
洪申翰表示自己也是租屋族,过去也长期被超收电费,现在台电已成立租屋电价透明专区,动作快于内政部,但按照内政部的规定,只要是夏季,房东还是可以收到最多7.69元,非夏季可以收到6.03元。简单来说,房东超收3元左右的电费是合法的,「这规定合理吗?」,林右昌回应,「我想,这个当然是不合理」。
洪申翰批评,国家和国营事业给他们一定的补贴,优惠应是给房客,但房东却拿此来赚差价,让房客受害,去年内政部开两次会,但完全没有下文,还是允许房东超收。
林右昌表示,上周他已亲自针对这个问题召开会议,目前有几个方向:第一,租屋公共设施电费已经向台电申请分算者,这部分没有问题;第二,针对租屋公共设施没有申请分算或独立电表者,这部分就有问题,内政部拟将相关规定纳入定型化契约当中,如果房东没有分算电表,公共设施电费要由房东负担。
洪申翰说,房客也许不知道电价多少,但台电其实已设立透明化专区,可查到平均电价,但内政部应该在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中明确规定,「房东不得超收超过每度平均电价」,不是现在每度电还在收到7.69元,他认为内政部的动作太慢了。
林右昌表示,他上周亲自开会,最近这一、两周会再开一次会,应该就可以定案,并承诺「我想1个月内(定案)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