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山道猴子悲歌」 金管會擬訂融資公司專法

为防堵「山道猴子悲歌」,金管会副主委陈彦良今在财委会松口表示,目前先从《金保法》中做授权子法,将融资公司纳入规范,「这只是一个过渡,将来还有专法」,宣示未来金管会将拟定《融资公司》专法,将融资公司纳管。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为防堵「山道猴子悲歌」,金管会副主委陈彦良今在财委会松口表示,目前先从《金保法》中做授权子法,将融资公司纳入规范,「这只是一个过渡,将来还有专法」,宣示未来金管会将拟定《融资公司》专法,将融资公司纳管。

金管会官员说,《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处理对象是金融消费者,在设专法之前,涉及消费者权益重要事项,如利率费率揭露等,及若有消费争议案件则会转入评议中心处理。

依现行《金保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定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电子支付业及「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的金融服务业」。

金管会将采取两大步骤,一是指定,将「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的金融服务业」例如增订「其他类金融服务」方式纳入融资租赁公司。

二是,纳入融资租赁公司后,就会有适用《金保法》哪一些规范的问题,初步就是针对「融资」部分做处理。

金管会今赴财委会报告当冲降税,立委王世坚关注融资租赁公司纳管进度。王世坚说,金管会说要从《金融消费保护法》着手,并找了三大融资租赁公司洽谈,请融资租赁公司接受《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规范,目前进度为何?

陈彦良坦言,有邀请前三大融资租赁公司到金管会来谈,目前为止,《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子法也在草拟中,融资租赁业者还是会有一些反弹,但我们认为是社会公益,这只是一个过渡,将来还有专法。

其中在融资这方面,若三大融资租赁公司愿意纳入《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我们会有一些适当措施。

目前金管会已请银行公会委外研究我国制定融资公司专法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