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假優稅 留意適用期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提醒,企业今年5月申报去年营所税时,仍可适用防疫照顾假、疫苗接种假及隔离治疗假租税优惠,可就适用期限内、符合条件的薪资支出,享有薪资费用加倍减除,但应留意适用截止日。
高雄国税局表示,虽然新冠肺炎纾困振兴条例已在去年6月底落日,但只要在适用截止日前符合条件,仍可享有优惠。
国税局说明,新冠疫情期间,若企业基于防疫需要,给付未确诊员工防疫照顾假期间(适用截止日去年6月30日)或疫苗接种假期间(适用截止日去年4月30日)薪资;及给付确诊员工隔离治疗请假期间(适用截止日去年6月30日),超过劳基法规定或劳雇双方约定薪资部分,可就其200%自去年营利事业所得额减除。
国税局提醒,企业若要适用前述租税优惠,应注意相关规定,并在申报时按规定格式填报,检附薪资金额证明、计算明细表及请假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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