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无现金炒作 陆央行: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拒收现金」

大陆手机支付十分普遍,央行现要求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拒收现金。(图/CFP)

记者周怡德 /大陆中心报导

手机扫一下,在大陆通过微信钱包支付宝支付方式十分普遍,几乎所有店家都贴有二维扫码提供顾客支付,但是根据大陆央行最新公布消息,要求任何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公告指出,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整治拒收现金正在加紧研究操作细则,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查、整治。同时,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认真落实公告要求,规范商户收支行为,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

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大陆央行要求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否则予以查处。(图/记者李忠宪摄)

根据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民币管理条例,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央行还强调,将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大中型商户进行重点关注,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排斥现金的行为,还将以坚决予以查处。

此外,消费者若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央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