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硕士应聘被拒,歧视源于偏见和误解

作者:与归(澎湃特约评论员)

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准格尔旗教师招聘时,均被“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

鄂尔多斯市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应称,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不了解相关政策,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的现象,为此郑重道歉。

然而,当地都已经知错了,有些网友却发出了“不承认非全日制学历这是正常的”“还是要坚持全日制学历”等言论。这种“只看新闻标题就评论”的想当然,背后是偏见和误解。

当地官方说得很明白:今年2月份,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所谓“不同形式”,主要就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分。“非全日”,是指利用空余时间,自由性学习的学习政策,为的是照顾因为各种原因错过全日制学习的在职或社会人士,践行的是终身学习、教育机会均等的教育理念

问题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是否在含金量上有明显区别呢?并不。早在2016年,教育部就已经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也就是说,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只是修学方式不一样,他们和那些从大学考取研究生的学生,站的是同一起跑线,学历学位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并无区别。这也是相关方面致歉的根源所在。

之所以出现误解,大概率是因为很多人将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本科、非全日制专科混淆了。

但哪怕是对非全日制本科、非全日制专科,教育部也在2018年11月发布通知,在就业市场上,严禁发布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

抛开全日制学生未必比非全日制学生能力强不说,在招聘活动中,学历往往只是一个门槛,过了这个门槛后,还会有统一的面试、笔试,这才是真正检验知识储备和应用能力的关卡。如果一位应聘者明明应聘成绩很好,却要因为不是全日制学历被刷掉,这不是赤裸裸的“唯学历论”吗?

真要说起来,当地有关方面“考试组织人员不了解政策”的说辞,和道歉但又表示错过者已无法重新报名的表态,是不能完全服众的。既然错了,就应当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弥补错过者的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年大学生找工作面临较大困难,稳大学生、研究生就业被摆在了突出位置。在这种大背景下,用人单位及其招聘活动的组织者,不仅要对国家相关政策了如指掌,还要有更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尽量帮这一群体谋出路。最起码,要有平视心态杜绝过多限制。

社会对于非全日制学生的偏见和误解,也需要消除。说到底,学历是一个参考,但我们需要的是人才,而不是学历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