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中校续服奖助金 每年最高144万元
行政院核定109年度调增「士官长专业加给」、「飞行军官续服奖助金」及「国军空降特战勤务加给」等3项待遇调整,并于109年1月14日核定,追溯自109年1月1日生效实施。此为沈总长和韩士官长生前积极推动的方案,能够提升国军招募及留营诱因,使各职类人力持续成长。
一、士官长专业加给:
「士官长专业加给」系依勤务特性酌予调增核发基准,士官长各阶专业加给分别调增,一等士官长调增2,635元、二等士官长调增2,560元、三等士官长调增895元。
二、飞行军官续服奖助金:
(1)放宽请领年资:由现行服满现役最少年限(14年)至24年,调整为服现役满14至30年之校级飞行军官。
(2)调增申领金额:规划定翼机上校及少校每年调增为最高108万元,中校每年调增为最高144万元;旋翼机上校及少校每年调增为最高72万元,中校每年调增为最高102万元。
三、国军空降特战勤务加给:
依现行勤务加给,高空跳伞各阶提升4,400元;一般跳伞各阶提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