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光远:王伟忠做很多事没文化意义 却充满赚钱意义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民进党李应元台联立委林世嘉11日召开记者会作家冯光远也一同与会(如下图,李应元办公室提供),他们指担任台湾文创1号公司董事王伟忠,以国发基金投资华星娱乐公司后,仍继续以国发基金投资自己的魔法胡同公司,一人就拿了8300万;冯光远更直言,王伟忠做了很多事在文化上没意义,却充满赚钱意义。

文建会的「加强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实施方案」共委托12家创投公司,截至目前为止,完成14个投资标的总金额约3亿,而王伟忠一人以国发基金投资其公司,就将近占了总额3亿元的三分之一;据了解,华星娱乐是主要以《华人星光大道歌唱选秀节目主轴的公司,而魔法胡同娱乐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魔术师YIF为主体个人演艺经纪公司。

以「文化人」自居的冯光远对此表示,王伟忠的许多事以文化面来说,他觉得没什么了不起;他更犀利批评,「王伟忠做了很多事,在文化上的意义是没什么意义的,但是赚钱的意义是充满意义。」

其实,冯光远对于王伟忠的质疑已经不是第一回,6月底文化部举行的「2012文化国是论坛」中,冯(如下图资料照片,翻摄自文化部网站)和诗人鸿鸿等就发问,怀疑经纪业也算是创意产业?文艺界一次只获得5万、10万补助,王却一次拿几千万?而且他做的并不是原创(意指制作节目、艺人经纪)。

王伟忠当时回应,自己本不想做文创投资,但因法令环境在变,也有创投公司朋友一直找他谈,最后才决定参与,帮忙提供一些案子做为参考。而有人质疑文化部拿钱给王伟忠做节目,他则表示,《华人星光大道》半年做一季的方式,再卖版权电视台,可累积节目能量,培养节目成为华人龙头地位,不一定要靠电视台;他更语调高亢说,「我来自演艺圈,当然要帮演艺圈讲话,我靠自己努力有什么错?」

对于冯光远等人11日的质疑,文化部随即发出声明澄清,表示在文创共同投资的部分,文化部都有照「文化部共同投资之投资原则与申请流程」,强调相关作业都有坚守利益回避原则,更称「投资过程作业审议严谨,善尽行政管理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