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庙东保养品推销爆纷争?业者喊冤遭抹黑 消保官:非诈骗

不少顾客仍前往店内消费,业者表示相当冤枉。(戴志扬翻摄)

针对台中市法制局统计今年下半年美容消费纠纷案,位于丰原庙东的怡豫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诉件数达15件,被影射「太离谱」。业者今(15)日出面澄清指出,商业买卖都必须遵守法律并回归市场机制。怡豫庙东门市推销保养品,不但没有恶意擡价,还提供高附加价值的消费选择,如今被网友误解并被扣上帽子,实在「很无奈!」

怡豫公司指出,至于各类美容商品,定价高低,取决于市场机制,该公司推出的精华液,高贵不贵,相当受到消费者欢迎,庙东门市的销售业绩居高不下,若是真的如外传「黑心」或诈骗的事实,早就被市场淘汰或被司法起诉,岂能屹立不摇到现在?

中市政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近半年受理怡豫的申诉高达15件,相较于其他业者递减的情况下,怡豫的消费申诉案件明显是递增。并表示,在处里消费争议案件时,消费者主张在还没有契约成立的情况下,对于契约内容、数量和金额等,依据消保法规定,举证签约的责任完全在业者身上,消费者其实完全可以绝对的自主。消保官强调,怡豫的消费申诉案件,并不构成诈骗。

顶街派出所主管黄光宏表示,他到任三年来,曾有消费者报案,会引发纠纷多是因为消费者觉得在选购该商品时,没有办法应对现场几位门市人员的商业用语,也就是所谓的销售话术,因为事属民事纠纷,业者从未涉及刑法。

怡豫指出,引发争议的阿嬷签购两组保养品,事后后悔却怪罪指门市人员销售话术,对辛苦努力提供服务的门市员工其实非常不公平。但经过沟通,事后她也表示「是我自己的问题」。并当场和业者双方签下协议书,她并不知情也不认同为何消保官先前会向记者提到她,也不认同先前有媒体指称她被「骗」。目前已委请律师,将对扭曲法制局长及消保官原意而作不实报导的媒体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