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逾400台人任调解员 设融合法庭

大陆福建法院称,当地选聘400多名台湾人担任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图为2018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台湾籍调解员。(中新社)

两岸关系因渔船事件紧张之际,大陆福建法院称,当地选聘400多名台胞担任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以法为媒」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专家认为,有台籍调解员或人民陪审员在法院,会让台胞、台商诉讼时放心、安心一些,亦能加强对大陆司法制度的信任与信心。

中新社引述日前公开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称,福建法院把「两岸一家亲」理念融入涉台司法,2023年办结涉台案件922件,司法互助案件3906件。同时,平潭法院设立「融合法庭」,跨省共享台胞调解资源,化解44起涉台纠纷;泉州中院建立向金门供水「清源法屏」机制,努力化解涉供水纠纷。

而围绕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设,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欧岩峰1日于福建法院媒体座谈会上表示,福建法院选聘400多名台胞担任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连续15年举办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不间断,「以法为媒」推动两岸融合发展。

2022年3月,时任大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就曾表示,陆方已聘请84名台湾民众担任调解员。当时陆委会指,依据《两岸条例》第33条规定,须符合「党政军」及「担任职务」两项构成要件,才算违法,国人担任调解员尚不符合担任「职务」之要件。

上海台协副会长、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世明向本报介绍,大陆法院一般是结合诉讼跟调解机制,若有台籍调解员,较能照顾到台商在大陆诉讼的需求;而与法官近乎同等地位的人民陪审员若是台籍人士,相信会使台胞、台商放心、安心一些,也可加强大家对大陆司法制度的信任与信心;相较之下,目前上海仅有9名台籍调解员。

此外,大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2月28日会见全国台联会长郑建闵一行时也提出,「法治是两岸同胞共同的追求,案件审理是最好的法治宣传」,强调要积极透过涉案企业合规等司法手段,帮助解决台企在生产经营上遇到的困难,增强台胞、台企对于在大陆发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