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驿酒店经营权官司 前董座侯尊中又败诉
4年前富驿酒店爆发经营权之争,董事长兼总经理侯尊中遭解除职务,侯打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并撤销;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股东会会议未违反证交法、公司法、系争章程等规定,驳回侯的请求。可上诉。
侯尊中也提出董事会决议无效,他主张,他是富驿酒店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但2017年3月28日董事会时,林宜盛、叶威礼突然闯入会议室内,声称其等为富丽华公司改派之法人代表董事,未出具改派书,未经董事会充分讨论下,决议选任林宜盛为董事长,之后叶威礼为总经理。
高院认为林宜盛、叶威礼在该次董事会,主张是法人股东富丽华公司所改派之法人代表董事,并提出相关文件,已完成改派程序,得行使董事权利,符合该公司章程所定之表决门槛,故决议合法、有效。侯另提出撤销股东会决议也被高院另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