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展开23条立法公众咨询 与台湾政治性组织联系将受限
香港特首李家超。(图/中新社资料照)
港府多次强调,今年内会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香港特首李家超30日宣布,今日正式展开公众咨询,咨询期至2月28日,并称「国家安全风险是真实的」。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则说,要调整「煽惑叛乱罪」对象,由警员扩大至制定政策的公职人员。此外,港府亦会调整现行《社团条例》,与外国或台湾政治性组织联系会受到限制。
综合《星岛日报》等港媒报导,李家超30日上午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咨询」记者会交代详情。他表示,港府今日正式展开公众咨询,稍后公布咨询文件,下午到立法会作详细介绍。他强调,这是香港必须做的宪制责任,并指称2019年香港反送中事件可见,国家安全风险是真实的。
李家超指出,立法工作将涉及修改一些现行法例,将一些普通法罪行改为成文法。文件会给予一些外国例子作为参考,以及解释一些现行法制的不足。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香港国安法直接涵盖23条规定的2项罪行,即颠覆国家政权和分裂国家罪,无须再进行立法,但也要禁止其他未涵盖的行为。此外,香港法律和普通法制度必须与国安法紧密衔接及兼容互补。立法工作也要完善执法权力及诉讼程序。他强调,行使人权亦不是绝对,不得违反法律。
邓炳强表示,咨询文件中,第3章叛国,涉及修改《刑事罪行条例》一些不合时宜的提述,如殖民管治时间的用字;第4章涉及叛乱罪,同样要完善现行《刑事罪行条例》。另外亦要调整煽惑叛离相关罪行,要扩阔范围,「煽惑叛乱罪」对象由警员扩至制定政策的公职人员。
邓炳强续指,第5章是国家机密方面,涉及完善《官方机密条例》,详细定义国家机密,禁止非法获取、管有、披露国家秘密。第6章是间谍相关罪行,同样是完善《官方机密条例》,禁止在外部势力影响下发布虚假、误导资讯等。
邓炳强说,第7章涉及「境外干预罪」,禁止任何人透过境外活动破坏香港事务,包括司法决定、选举等。港府亦会完善现行《社团条例》,与外国或台湾政治性组织联系会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