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批台湾无权「跨境执法」 民国52年台警曾在香港逮捕杀人犯
▲杀害女友的陈同佳即将因窃盗罪刑满出狱,现在在港台之间引起轩然大波。(图/翻摄网路、当事人脸书)
陆委会22日下午致函港府,表示将派检警赴港,带回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与相关事证。香港特区政府23日凌晨回应,台湾政府希望派员来港,将出狱后的陈同佳押解到台湾,特区政府认为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对此网红「老侯 台北会社员」在脸书发文指出,民国52年台湾警察就曾经前往香港,并且面临逾期居留的状况,最后逮捕一名台湾的杀人犯。
港府强调, 台湾执法当局在香港没有执法权。陈姓疑犯是台湾通缉犯,今次是自愿到台湾自首。他出狱后是自由人,特区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选择的人的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后可将他拘捕,「台方若愿意处理陈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的入境管制,才不会令通缉令自相矛盾。既然陈自愿自首,何来逃亡灭证之嫌?」
网红「老侯 台北会社员」在脸书上因陈同佳投案事件而讲了一个故事,民国52年,上海出身的白相人(上海话相当于台语的七逃人)李裁法在台湾犯下杀人案后,潜逃至香港。
老侯说,台湾警方派出了一名上海籍警察,私服潜入香港的上海人脉网,透过私人关系搜查李裁法,台湾警察仅有两天的合法居留期,最终不得不逾期居留,以四天的时间,硬是找出李裁法的所在,通知香港警方,逮捕归案,李裁法由台湾潜逃至香港时,没有签证,属于非法入境。香港方面以这个理由将其递解出境。
▲蔡英文回应陈同佳案。(图/翻摄自蔡英文脸书)
老侯认为,当时人人赞许警方的锲而不舍,除暴安良,人命关天的事情,哪怕打破成规都要将凶嫌逮捕,这就是当年的台湾警察,作为一个离开台湾已久的台湾人,记得的是李裁法时期除恶务尽的台湾,如今那个凶嫌上门自首也不要的台湾,「我真的很生疏」。
虽然陆委会在第一时间表示,拒绝陈同佳入境,但是内政部长徐国勇则强调,陈同佳现身台湾机场就逮捕,总统蔡英文也已经定调,「我们没有排除管辖权,我们也都做了准备」。